中新網12月19日電 藍營縣市若堅持選舉二階段投票是否會遭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臺“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19日表示,如果選委會主委因違反“刑法”等遭移送,“位子就空出來”,“行政院”替代人選“已經準備好了”,撤換時間點將根據選舉相關時程,但會在選前就做處理。
據“中央社”報道,“中選會”主委張政雄18日表示,地方選委會如果堅持明年選舉采兩階段投票,恐涉“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命令”,選舉有效無效問題由“中選會”于選后一周內合議認定。張政雄的說法引發關注,外界質疑是否造成選舉無效紛爭增多?
謝志偉表示,希望藍營縣市長“不要逼選務人員以身試法”,“撤換是一種可能性”。針對撤換選委會主委的可能性,記者會后媒體繼續追問謝志偉。謝志偉表示,撤換“有在準備”,替代人選“已經準備好了”。
謝志偉說,“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召開的跨“部會”小組,包含“中選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局”等相關首長已針對領投票爭議可能出現的狀況密集討論。
謝志偉說,“行政院”透過軟硬兼施:硬的作法包括祭出“公務員懲戒法”、“刑法”153條等;軟的作法是讓地方選務人員了解采二階段投票可能會使自己受到傷害。
據悉,臺“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直轄市、縣市選委會隸屬“中選會”,各置委員若干人,由“中選會”提請“行政院長”派充之,并指定一人為主委。
至于“行政院長”張俊雄是否就明年“大選”領投票爭議邀集藍營縣市長進一步溝通?謝志偉說,“目前沒有這樣的考慮”,臺灣的選舉從未出現“兩制”狀況,地方應尊重“中選會”的一階段投票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