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稱已經做好選舉訴訟準備
2008年03月20日 13: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20日電 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將舉行,臺灣“高等法院”20日指出,“選舉罷免法”規定,“高院”為這次選舉訴訟的專屬管轄法院,為因應可能發生的選舉案件,院方已排定輪值表,并與各地方法院建立聯絡網,屆時可以迅速處理案件以杜絕爭議。
據“中央社”報道,另外,為了證據保全,如果在案件起訴前或起訴后有急迫情形,也可以聲請受訊問人住居所或證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保全證據。
“高院”表示,為因應“大選”可能發生的選舉案件,并迅速妥適受理裁判,院方已排定各單位輪值表,院長黃水通、兩個選舉專庭及其它相關科室支持人員均將于22日及23日依排定輪值班表輪值在院,并與所屬各地方法院建立聯絡網(各地方法院亦同樣排定輪值表),隨時了解各法院有無受理及辦理案件情形。
“高院”指出,為處理“選罷法”之一規定重新計票事件,院方已訂有參考要點,并于6日核定實施。“高院”也與“中央選舉委員會”聯系,并函請該會在當天就有無重新計票事件發生等相關信息,能盡速聯系,并交付相關數據,屆時“高院”將依法盡速妥適辦理。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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