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解密權"在馬英九
2008年03月25日 09: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25日電 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稱,陳水扁以“國家機密”為由杯葛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由于“國家機密”的核定權在“總統”,馬英九上任即擁有“解密權”,機要費官司正常審判以及陳水扁卸任后的命運就全系于馬英九身上。
受刑事豁免權保障而暫時停辦的陳水扁被控機要費貪瀆弊案,因為政權交替在即,檢方即將依法啟封發動偵辦動作,由于扁被控貪污,與吳淑珍被視為共同正犯,但原由法院審理中的機要費案,因扁以“總統機密特權”,技巧的聲請返還扣押證物延宕審理,縱使扁卸任遭起訴,往返抗告中的返還扣押物程序官司,仍有待法院先行確定厘清,全案才有辦法進入實體審理。
但扁以“國家機密”為由杯葛地院審理機要費案,由于“國家機密”的核定權在“總統”,馬英九上任即擁有“國家機密”解密權,機要費官司的正常審判以及陳水扁卸任后的命運,就全系于馬英九身上了。
據悉,在扁卸任后,外界矚目的機要費案,由于犯罪事實與吳淑珍被控相同,在檢方重新啟動偵查后,將以并案法院審理的方式將陳水扁起訴。參與偵審機要費的檢察官表示,由于陳瑞仁起訴質量在檢察界內部備受肯定,他當初起訴吳淑珍等人的起訴書只要換個名字,“就是陳水扁的起訴書了”。
至于扁在吳淑珍“稱病”規避機要費案審理后,再以擁有“國家機密特權”的方式,以返還檢方押扣發票等證物,阻撓全案的審理,但在新任就任后,新領導人就有“解密權”,屆時馬英九的做法將影響全案能否順利進行了。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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