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三月二十二日晚,民進黨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候選人謝長廷在競選總部前宣布敗選,并表示坦然接受選舉成果。 中新社發(fā) 曾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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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4月15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告人和被告的兩件訴訟,謝長廷屢次不到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昨天當(dāng)庭表示謝長廷下次一定要出庭,否則徑行拘提。
前年臺北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以廣告質(zhì)疑郝柏村在拉法葉案被列為被告,郝柏村父子于是控告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及黨團三長葉宜津、陳景峻、柯建銘。法院開庭時,葉宜津表示不知道這則廣告,柯建銘則表示謝長廷總部曾打電話告訴他要以民進黨名義刊登這則廣告。
這件案子法院審理一年半以來,法院曾在去年五月七日傳訊過謝長廷,但他以正逢民進黨舉辦黨內(nèi)初選,向法院請假。
對于這則廣告到底是誰決定刊登的,其它被告都說不知道,謝長廷則始終沒有出庭或遞狀答辯。法官昨天再度傳訊謝長廷,但他還是沒出庭,委任律師表示不會和解。
法官聞言表示,要打官司就要出庭,謝長廷已無公職,從來沒有到庭,如無正當(dāng)理由不到庭,下次就徑行拘提。
由于柯建銘之前出庭曾表示,將與謝長廷聯(lián)絡(luò)與郝互控的官司都撤回,以和解落幕,法官說:“謝長廷不是說要和解共生嗎,大家都講要撤,怎么都沒結(jié)果?案子從市長選舉拖延至今,竟成遲延案件,真的很丟臉。”
法官要求律師立刻與謝長廷電話聯(lián)絡(luò),到底什么時候可以出庭,謝透過律師表達,他以后會全力配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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