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誹謗案扁未出庭 法院稱無故未到將依法拘提
2008年06月16日 11: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6月16日電 陳水扁等人曾公開指前海軍軍官雷學明等人涉嫌于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傭金,遭控告誹謗。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審理本案,并依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但他委托律師請假未出庭。法官認為,陳水扁這次請假沒有正當理由,要求下次法院再傳喚時必須到庭,否則將依法拘提。
據“中央社”報道,本案緣起于2005年底“三合一”選舉前,陳水扁及“立委”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分別在電視節目及記者會上抨擊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指雷學明等海總采購案決策小組成員收受美金兩千萬元傭金。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五名前海軍軍官認為名譽受損,對陳水扁、賴清德、徐國勇提起刑事誹謗自訴,并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共計新臺幣二十億一千萬元。
今天庭訊中,三名被告僅徐國勇一人出庭,賴清德則以有“立法院”公務為由請假,陳水扁以另有行程為由請假。不過,承審法官曾正龍表示,雖依照陳水扁委任律師廖學興陳述,指陳水扁另有行程要進行,但律師和陳水扁雙方都沒有提出證據,足以證明確實另有行程,也沒有清楚說明行程內容。
曾正龍說,依法院紀錄,已在5月23日將傳喚通知合法送達陳水扁住所,距離今天庭訊已經有20多天,相當充裕,因此認為陳水扁今天沒有出庭,并無正當理由,要求律師通知陳水扁,下次庭期必須準時到庭,否則將依法拘提到案。
法官最后諭知庭期另定,將待“立法院會”期結束后,讓三名被告能夠同時到庭。
【編輯:吉翔】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