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中)及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左)、前“立委”徐國勇(右)等被控誹謗案,陳水扁首度以被告身份到庭應訊。庭審之后,陳水扁與賴清德、徐國勇在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 中新社發 徐長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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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中)及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左)、前“立委”徐國勇(右)等被控誹謗案,陳水扁首度以被告身份到庭應訊。庭審之后,陳水扁與賴清德、徐國勇在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 中新社發 徐長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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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今天上午因拉法葉艦軍購案被控誹謗案出庭時,在庭外被抗議者踹中臀部,下午感到疼痛不適,前往臺大醫院檢查,發現尾椎挫傷,疑有骨折,經緊急處置后,已回家休養。
臺大醫院晚間表示,經X光等檢查發現,陳水扁疑有第三節薦椎骨折,此處并有皮下組織水腫,評估不需要手術,給予藥物緩解后,回家休養并持續觀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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