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陳水扁在06年要求防務預算三年內達到GDP3%,臺審計部門查核07、06年預算,發(fā)現軍方不實擴編預算,兩年人事費剩余高達286億元(新臺幣,下同)。美方未同意出售F-16C/D戰(zhàn)機采購案,軍方仍編160多億元,完全無法執(zhí)行。兩年來,浮濫編列446億元預算,影響其它施政所需的資源分配。
據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審計門調查發(fā)現,03年臺軍方因為配合人力精簡實施優(yōu)退、改善外島待遇等原因,造成人事費短缺40億元,到了06年卻出現人事費剩余151億元,07年剩余135億元,合計共286億元,兩年來有286億元防務預算,無法執(zhí)行。
06年,陳水扁指示防務預算必須逐步達到GDP3%目標,審計部門卻發(fā)現06、07連續(xù)兩年,歷經兩位“國防部長”李杰、李天羽,當局將超征稅收大量提供防務部門擴編預算后,實際卻是灌水防務預算。
審計部門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顯示,06、07兩年軍方受到大量人員離退、義務役官兵連年縮短役期影響,造成部隊人員退補失衡,軍方完全無法掌握部隊人員變動,軍方預判的部隊人數與實際情況有太大落差,造成原先編列人事費預算,兩年連續(xù)出現巨額剩余。
另外,軍方在07年編列160多億元采購美國F-16C/D戰(zhàn)機,但是美國從未同意這項采購案,160多億元全部無法執(zhí)行,被審計部列為剩余數處理。
往年軍購預算編列,必須美方同意出售后臺方才配合編列預算,F-16戰(zhàn)機案卻是美方不同意,臺方自行編列造成全案無法執(zhí)行。
編列不實的人事費與違反軍售慣例的F-16采購案,合計造成446億元防務預算無法執(zhí)行。由于預算法的限制,這筆龐大的剩余預算,也不能轉作治水或擴大公共工程建設的用途,變成是無用的預算只能繳回“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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