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受困于海外匯款案的陳水扁展開反擊。陳水扁核心幕僚昨天提出李登輝主政時的鞏案調查報告指控,“奉天專案”支付的2.8億多元(新臺幣,下同)曾由臺“國安局”違法回補2億,臺當局當時又讓“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其中差額流入中華開發公司,再“洗回”臺綜院,李登輝難脫關系。
扁幕僚所提供的數據,包括“國安局”提供給“外交部”的臺灣中國農民銀行賬號(2010120246),以及劉泰英開設于亞太商銀,用以接受尹衍梁“捐款”的賬號(0219220126262);均為當時檢調單位查案時未出現的匯款賬號。
至于扁主政時的臺高層官員既已將“鞏案”中李登輝、劉泰英、尹衍梁角色調查清楚,為何當時不辦?陳水扁核心幕僚指稱,“當時不殺李,的確有政治考慮!辈贿^檢方并未緊追此案,否則應可提早水落石出。
根據扁當局當時所做調查報告,當時李登輝任內承諾“金援”南非美金1050萬元,1994年5月17日臺“外交部”協調殷宗文以“國安局”經費墊付。其后,“國安局長”殷宗文、會計長徐炳強和出納劉冠軍分別于1995、1996、1997年間,以違反“預算法”的方式,偷偷用“國安局”法定預算結余款1.1135億元、1100萬元及7028.5萬元回補“奉天專案”。
前扁當局高層指,從1998年上半年度呈閱李登輝的明細表顯示“鞏案墊款”項“僅余差額8948860元待補”,因此李登輝應知此案只剩8000多萬元需再回補。
不過,調查發現,1998年9月間殷宗文透過李登輝辦公室主任蘇志誠向臺“外交部”多次催討。臺“外交部”指歸還“國安局”1070萬美金,僅歸墊8900余萬元,另外的2.5億元就流入臺綜院。
調查指,徐炳強指示劉冠軍向中國農民銀行借用該行在臺灣中國商業銀行紐約分行的賬戶做為指定匯款賬戶,接受“外交部”還款,卻未存入“國安局”既有外幣賬戶。之后又由徐炳強指示劉冠軍將“外交部”匯款農民銀行島外賬戶內的款項在二月四日轉入“盛昌貿易公司”化名的外幣銀行,公款至此流入私人賬戶。
調查發現,該筆經費轉成千元面額旅行支票七千五百張,交潤泰集團尹衍梁進行洗錢。尹衍梁以其個人及潤泰建設、興業建設、評輝等集團子公司名義捐贈,將公款洗錢為私人款項再回贈臺綜院。劉泰英于亞太商銀賬戶接受尹的捐款,用以炒作中華開發股票、支付臺綜院房舍及李登輝辦公室款項,2000年5月間還將余款1200萬元并入臺綜院賬戶供其使用。
當時“府”方高層情資顯示,殷宗文、徐炳強與劉泰英于2002年3月26日至桃園大溪鴻禧山莊李登輝寓所研議,假稱臺綜院第四所為“國安局”外圍機構,就是意圖將侵占、挪用公款的犯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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