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 臺檢方偵辦機要費案、洗錢案,針對陳水扁家庭全面查賬,關于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有無涉案,已列為另一查緝重點。對于陳幸妤的島內置產、賬戶資金流動情形,臺檢方均認有必要查證是否與貪污所得有關,搜證成熟后即會加以約談。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特組偵15下午對偵辦機要費案飽受各界貲議,破例由全體檢察官一字排開主動召開記者會澄清,檢察官們發言踴躍。
特偵組共提出臺當局“檢察總長”陳聰明沒有回避督導辦案的理由、“檢察總長”未涉及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泄密疑案、偵辦扁案暫無羈押被告的必要、將擴大偵查案件以及尋求國際司法互助等五項說明,對外界質疑陳幸妤是否也卷入洗錢案,則只字未提。
特偵組后補充,陳幸妤目前是扁家洗錢案唯一的“非被告”,暫處于風暴圈之外。不過,日前特偵組意外證實她曾洽辦赴加拿大執業的可能性,顯示她已經被監控、鎖定,特偵組已派專業人員進行查察,待搜證成熟后,即會加以約談。
此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2006年偵辦機要費案曾傳訊陳幸妤,就她以不實發票核銷機要費進行調查,特偵組將不再就此追究。但有關她于臺開案爆發時賬戶內多出由其丈夫趙建銘委托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陳鎮慧所匯入的200萬元(新臺幣,下同)、趙建銘海外密集匯款、她島內名下不動產購置的資金來源,都還沒有排除與洗錢案有關,未經過偵查,陳幸妤仍有解釋的必要。
特偵組認為,陳幸妤是陳水扁家族的核心成員,就偵查犯罪的邏輯而言,全家都是洗錢案的被告,唯獨陳幸妤一人毫不知情,可能性不高。她在洗錢案中有無角色扮演?是否為扁家的共犯結構之一?每個疑點都有追查的價值。
特偵組透露,就事證顯示,相較于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擁有七億元海外巨款,“陳幸妤的涉案情形的確單純許多”、“但絕非完全脫勾”,檢方正搜集與她有關的涉案旁證,并準備約談相關涉案人,“在機要費案偵結之前,一定會傳訊陳幸妤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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