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海外洗錢案發生重大進展。17日,臺“最高檢”特偵組宣布,扁家海外7億元新臺幣密賬中,至少有1.5億元可能來自“公務機要費”,這些錢由吳淑珍叫她哥哥吳景茂每月到官邸拿約200萬元新臺幣現金,再利用7道洗錢手法轉匯香港及新加坡。
島內媒體認為,由于特偵組對相關資金來源調查已有相當成果,檢方也開始準備案件收網前的任務分工,等明后兩天收到新加坡的資料,很快就可以給外界“一個交代”。
手法復雜
特偵組追查洗錢疑案,資金流向輪廓已漸厘清。
17日,檢方發現,扁家瑞士賬戶內的2100萬美元,其中有1700萬美元是吳淑珍兄吳景茂經手,由臺灣直匯新加坡或經香港轉匯新加坡。目前可查出錢經過的地方,為臺灣、香港、新加坡,最后流入瑞士的黃睿靚賬戶。至于澤西島、貝里斯等地,則是扁家開設紙上控股公司的地點,并沒有錢流向這些地方。
特偵組查出,吳淑珍從2001年起,就請吳景茂每月初進玉山官邸,當面交付約200萬元新臺幣,請吳景茂利用人頭賬戶,向荷蘭銀行購買RP(附買回條件的公債),約定一段時間后連同利息轉入定存,隨后提領現金兌換成美鈔,匯往香港的公司或私人賬戶,再透過理財專員葉玲玲越洋操作,分批將錢匯到吳景茂在新加坡的賬戶,最后輾轉流入陳致中及黃睿靚在瑞士的戶頭。
檢察官訊問吳景茂為何要用這么復雜的手法匯款?吳稱:“吳淑珍曾交代,任何一筆錢,都絕對不可當天轉賬,這樣才不會被抓到。”
檢方同時查明,聲稱負債20億元新臺幣的扁子陳致中岳丈黃百祿在2005年陳致中結婚前一個月,以黃妻吳麗華的名義匯出1億元新臺幣到美國。檢方已請美國司法單位協助調查。
戳破謊言
資金流向輪廓漸清,陳水扁的謊言也開始被逐一揭穿。
9月3日,陳水扁一下子拿出15件“機密外交”文件,稱曾指示黃志芳執行多起“機密外交”,金額約在幾百萬元新臺幣不等。但不料,特偵組經過約談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機密外交”謊言被戳破。檢方透露,黃志芳作證時否認有執行某些陳水扁指示的任務,更談不上拿過“公務機要費”去核銷。
據特偵組透露,現已清查到“公務機要費”有上億元新臺幣資金流入吳淑珍的人頭賬戶內,陳水扁涉嫌貪污的證據已非常明確。另特偵組根據“中央政府預算書”認定,“公務機要費”自2001年后,就全數改為業務費性質的“機要費”,不再有機密費,但是陳水扁在2001年后,卻把“公務機要費”一半以上的經費充當機密費,將上億元新臺幣匯入私人口袋。“很明顯有問題了”。
即將攤牌
在洗錢案中,特偵組發現扁家在新加坡有更多的人頭賬戶,其中包括疑似特定業者直接在海外付款的戶頭,臺灣遂向新加坡尋求司法互助。預計明后兩天,這些資料送達臺灣,對于案情告破將有重大作用。
據報道,新加坡方面已經同意調閱扁家相關賬戶,包括黃睿靚、吳景茂在新加坡開戶的原始文件、存提款明細、匯款水單,以及信托契約、授權書等,還有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新加坡的賬戶資料。檢方透露:“只要資料調齊,就是全案攤牌決戰時刻,屆時將一并傳訊扁珍、陳致中夫婦及吳景茂等五名被告,且代表‘公務機要費’和洗錢案即將偵結。”
隨著洗錢案件逐漸水落石出,吳淑珍19日是否要出庭應訊變得格外引人關注。據調查,近八成臺灣受訪民眾認為吳淑珍若不出庭,法官應拘提她。“貪了那么多錢,跑得了嗎?”(董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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