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7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6日開庭審理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案,“調查局”前洗錢防制中心承辦員鄒求強出庭作證,他聲稱葉盛茂不僅隱匿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在澤西島設有信托賬戶的情資,還技術性阻撓,未將洗錢情資交給審理機要費案的臺北地方法院。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已調任馬祖站秘書的鄒求強證稱,臺北地方法院兩年前審理機要費案時,由于“艾格蒙聯盟”澤西島金融情報中心提及吳景茂在該島設有信托賬戶與吳淑珍有關,“調查局”還詢問“艾格蒙聯盟”可否將資料交給臺北地方法院,艾格蒙2006年12月來函表示同意。
合議庭問他“為何后來沒有將資料交給臺北地院?”鄒求強表示,當時有簽呈請“局長”批示,葉盛茂說會將資料轉交給當年的“檢察總長”吳英昭,所以沒有另辦公文給臺北地方法院。后來因“檢察總長”交接,葉盛茂說他已將“艾格蒙”的來函告訴“總長”陳聰明。不過吳、陳兩人都否認收到葉盛茂給的公文。
鄒求強并表示,“艾格蒙聯盟”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2007年12來函,要求“調查局”提供陳水扁及其兒子陳致中、兒媳婦黃睿靚及親家黃百祿四人的基本資料及在臺有無犯罪,當時該組織提供黃睿靚及寶昌公司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所開立的賬戶資料,而陳致中是這個賬戶的法定代理人。
鄒求強說,除此之外,黃睿靚還設立一家GALAHAD MANAGEMENT的賬戶,黃睿靚去年底另在蘇黎士庫斯銀行設立賬戶。當時“艾格蒙聯盟”認為,陳致中和黃睿靚對資金來源無合理交代,他們打電話詢問黃睿靚,黃睿靚支吾其詞,還要問別人才能回答,因此“艾格蒙”懷疑她的資金來源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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