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頭條報道說,陳水扁妻舅(吳淑珍之兄)吳景茂22日在臺北法院證實,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絕非只是人頭,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戶頭里的兩千一百萬美金被匯往美林日內瓦分行黃睿靚的賬戶,全是陳致中操盤,他只是簽名,賬戶里有這么多錢,吳景茂說,“我是看電視才知道”。
此外,陳水扁家理財專員徐立德也表示,到玉山官邸簽署開戶文件時,“陳致中夫婦都在場。”
臺北地方法院22日審理葉盛茂隱匿、泄漏公文案時,提訊吳景茂出庭作證。吳景茂說,“不管是開戶或匯款,我到玉山官邸簽文件,除了吳淑珍與理專外,陳致中夫婦、陳幸妤都曾在場討論或聊天,我都沒有參與,但陳水扁從未在場。”
受命法官當庭提示徐立德在特偵組的筆錄給吳景茂看,徐立德供稱,2005年陳致中剛回臺時,吳淑珍跟徐說,“致中也懂信托,讓他跟你多討論投資理財的事。”
徐立德另供稱,吳淑珍當時有說要結清南非標旗銀行的吳景茂賬戶,將投資標的和現金全數轉到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陳致中后來還說要把賬戶結清轉到瑞士。
事后證實,在陳致中操盤下,去年二月十四日及三月一日,從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匯出總共2100余萬美金到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的黃睿靚賬戶。
對這些過程,吳景茂說,“我都不清楚,我只知道簽名,徐立德有拿瑞士信貸賬戶的信托文件到臺南給我簽,因為吳淑珍要把新加坡的戶頭關掉,我也是事后看電視才知道賬戶內有二千一百萬美金,這件事我可以對天發誓”。
法官也提示扁家海外洗錢資料給吳景茂看,吳景茂說,他只曉得新加坡有一個賬戶是他的名字,其它海外賬戶吳淑珍都沒有告訴他,只有后來吳淑珍跟他提到理財專員要跳槽,才將錢轉到別的銀行。
吳景茂表示,開戶授權他知道,資金存入是否要他簽名,他不知道,因為開戶授權書都是英文,他看不懂,也不清楚開了多少戶?存了多少錢?
法官出示另一名理財專員葉玲玲在特偵組筆錄,葉供稱,有些時候是吳景茂通知她將錢匯到新加坡,她再向新加坡確認。
吳景茂當場否認,強調他只有通知吳淑珍,不可能通知葉玲玲,從未主動和葉聯絡,通常是葉玲玲傳真匯款單給他簽名后,他簽完回傳,再打電話確認,吳說“她知道我是人頭,知道我是什么角色!”
22日傳喚吳景茂作證后,合議庭將在特偵組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到案后,最快將在十一月傳喚兩人到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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