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方對鐽震案當事人吳乃仁處分不起訴
2008年12月26日 14: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證交所前董事長吳乃仁去年出任鐽震公司董事長,被控違反公司法。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鐽震沒有股款登記不實問題,對吳乃仁處分不起訴;吳乃仁另被控涉及貪瀆,也以查無實據簽結。
檢方調查,鐽震初始申請設立登記的主要股東為臺灣中鋼機械公司與中華系統公司,兩家公司今年一月匯入鐽震公司籌備處賬戶,鐽震第一次發行股份已符合章程所定數量,并未違反公司法。“國防作業基金”、耀華玻璃與股款尚未經審議通過,還不具備股東身份,也不涉資金到位與否問題。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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