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弊案,發(fā)現(xiàn)臺當局“調查局”、“國防部”及集保公司都有陳水扁的“暗樁”。臺北地檢署查出,“調查局”、“國防部”的“暗樁”疑是當時的“調查局長”葉盛茂與“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已分偵字案將他們兩人列被告?zhèn)赊k。
據(jù)了解,葉盛茂到案后否認泄密,但檢方比對向陳水扁通風報信的傳真文件后,認定他涉嫌重大?鲁泻鄤t承認傳真給陳水扁,但辯稱他時任“國防部副部長”,有責任向陳水扁報告相關情事。
集保公司的暗樁部分,檢方查到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寫了一份書面報告給陳水扁,林德訓日前作證,指消息來自“立委”高志鵬;高志鵬則說當時消息很多,忘了是誰告訴他的。因高志鵬是接受機密者,沒有刑責,未列被告。
特偵組去年9月搜索寶徠花園廣場扁住家,查獲編號“1-08”檢方公文復印件。公文是2006年10月前查黑中心調查機要費是否用于“外交”項目“F”案,發(fā)文“國防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查陳水扁、吳淑珍等25人賬戶資料,名單列有25人的身份證號碼。
查扣的復印件右上角有“OCT 13 06 19:12”,顯示這份文件在同月13日晚間7時12分傳真給陳水扁,證明“國防部”或“調查局”有人收到公文后,傳真通報陳水扁。
特偵組同一天搜索,還查扣“1-07”手寫信件通報陳水扁,指去年7月2日特偵組發(fā)文集保公司調查吳淑珍持有股票的數(shù)量,信中以“吳委員”稱呼曾任“立委”的吳淑珍。
特偵組向法院聲押陳水扁時,即以搜索查獲“暗樁”的事證,佐證陳水扁可能串證,說服法院羈押陳水扁!胺▌詹块L”王清峰則承諾在春節(jié)前查出誰是暗樁。
【關于我們】-【 About us 】- 【聯(lián)系我們】-【廣告服務】-【供稿服務】-【法律聲明】-【招聘信息】-【網站地圖】-【留言反饋】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