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據臺灣TVBS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持續審理扁家弊案,今天傳喚重要證人陳鎮慧,庭上,陳鎮慧表示關于貪污罪嫌,也就是侵占機要費和詐領機要費,不愿意認罪,只愿意承認偽造文書部份。
陳鎮慧自從去年11月20日轉為污點證人,離開臺北看守所后,到現在已經有77天沒有公開現身,傳出這一段時間,陳鎮慧都是易容出門和律師討論案情,所以今天出庭備受矚目。
上午9點15分,在律師林達杰的陪同下,陳鎮慧一身黑衣、戴著大墨鏡走進法院,不知是太緊張還是大墨鏡影響,陳鎮慧差點跌了一跤。根據觀察,陳鎮慧在要進入第七法庭前,身體微微瑟縮,律師拍拍她肩膀安撫她,才終于踏進法庭。
而蔡守訓審判長問到,對于機要費中,侵占機要費、詐領機要費和偽造文書三項罪嫌是否認罪,陳鎮慧表示,關于貪污罪嫌,也就是侵占機要費和詐領機要費,不愿意認罪,只愿意承認偽造文書部份。
陳鎮慧表示,過去在“總統府”八年期間,都是受命于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和林德訓,來制作收支表,甚至把機要費搬到扁家去,也都是受到吳淑珍的指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錢怎么被使用,只是做會計工作,把帳做好,1億多元的被貪污金額,她一毛錢都沒有侵占,因此認為不應該起訴她侵占和詐領機要費。
今天臺北地院召開的準備程序庭,主要是針對洗錢案和機要費案,而陳鎮慧在特偵組偵查期間已經自白犯行,檢察官認為她犯后態度良好,因此希望能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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