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前是否先送臺當局“立法院”審議備受關注。“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已有明確規范,“陸委會”將依法行政。
賴幸媛指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對于行政、“立法”監督程序,以及協議簽署后送“立法院”審議的程序,都有嚴謹、完備的規范,“陸委會”將依法行政。
賴幸媛進一步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明確規定,涉及與法令修正相關的協議須送“立法院”審議;不涉及法令修正、變更的部分,只須送到“立法院”備查。
“行政院長”劉兆玄也說,談判前將充分與社會、“立委”好好溝通并赴“國會”報告,談判結果經“立院”通過才生效。
劉兆玄指出,此協議問題不在名稱而在內容,現在的確有迫切需求,明年開始,東盟與大陸間很多貨物零關稅,臺灣競爭力會變弱,兩岸間不管是商品貿易、服務性貿易或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經濟合作,乃至于有爭議時如何解決,都要談,這些內容很重要,今后臺灣要走出去,缺一不可。
劉兆玄說,從事前、事中到事后,都完全合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依此條例來做是穩當的。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