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第二次出庭。圖為當日下午,臺灣媒體在臺北地方法院圖解吳淑珍出庭時法官、檢察官、律師陣容。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3月3日,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第二次出庭。圖為當日下午,民眾在臺北地方法院對面舉標語牌。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3月4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三日下午針對扁家機要費案再度傳吳淑珍出庭。在辯護律師采取書狀陳述、節省訴訟時間策略下,庭訊僅七十分鐘就結束。從本月十七日開始,將以證人身份,陸續傳喚陳鎮慧、馬永成、辜仲諒、余政憲等十六人,與吳淑珍進行交互詰問。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若審理程序進行順利,且特偵組又未并案加入新的犯罪事實,吳淑珍涉案部分,最快六、七月間就可審結。
相較陳水扁律師團焦土抗爭,拖延訴訟的策略,吳淑珍律師團昨日庭訊采取速戰速決,而檢察官更舍棄聲請傳喚證人及調查其它證據,全由辯方聲請,訴訟程序快到連五日下午的庭期,審判長也當庭諭知取消。
臺北地院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傳訊吳淑珍出庭。提前抵達法院的吳淑珍,身著兩年前首次出庭昏倒時的同一件粉紅色名牌雪衣外套,這件舊外套,當場引起媒體記者竊竊私語,“不知道會不會又發生什么狀況?”幸好訴訟進行順利,吳淑珍不但表明不須使用電暖器,氣色還比三周前出庭時更好,也沒有如外傳為陳水扁向審判長求情撤押。
因辯方都以書狀陳述,在當事人沒有意見、律師又不出招拖延下,機要費三案準備程序迅速結束,立即進行十六位證人詰問順序的排棒事項,及定下未來六次庭期。
合議庭決定三月十七日傳陳鎮慧;十九日傳林德訓、馬永成;三十一日傳前“總統府”會計處人員邱瓊賢、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四月二日再傳“總統府”會計處人員藍梅玲、梁恩賜;四月七日傳辜仲諒;四月九日傳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前“行政院長”張俊雄等人,分就機要費、龍潭案進行對質詰問。
另外,還要視前述詰問情形,以及洗錢案進度,再擇期傳喚剩下的辜成允、李界木、蔡銘哲、郭銓慶、蔡銘杰、余政憲等六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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