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綜合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貪污、洗錢等案,陳水扁未來一周將陸續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等企業人士對質,厘清龍潭購地案的相關細節。而與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對質將成扁是否有罪的關鍵。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機要費案、洗錢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4大案,未來一周將繼續進行陳水扁、扁妻吳淑珍兩人與聲請傳喚的證人對質。
在陳水扁部分,4月1日上午9時30分將與辜仲諒對質,下午3時30分再與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對質。4月2日上午9時30分,傳喚時任科管局建管組組長的許勝昌以及林百里,與陳水扁對質。
辜仲諒在竹科龍潭購地案中,引見扁家友人蔡銘哲、蔡銘杰給臺泥董事長辜成允認識,由于蔡銘杰、辜成允在上周對質時,對誰提出希望龍潭工業區納入竹科的說法并不相同,因此辜仲諒的證詞可望證明兩人誰說的才是事實。
李界木在竹科龍潭購地案中,在政府部門方面是主要的政策推動者。因此4月1日辜仲諒與李界木兩人與陳水扁對質時會怎么陳述,對全案將有相當大的影響。
吳淑珍部分,主要是進行機要費案的聲請證人傳喚,分別在3月31日下午2時30分,傳喚時任“總統府”會計人員的邱瓊賢、時任“總統府”會計長的馮瑞麟,4月2日下午2時30分,傳喚時任“總統府”會計人員藍梅玲、梁恩賜等人,繼續厘清機要費案中的核銷程序問題。
與李界木對質將成扁是否有罪關鍵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竹科龍潭購地案,4月1日將進行陳水扁與李界木對質,由于李界木在本案中是收賄且負責推動的主要人物,兩人對質將是陳水扁是否有罪的關鍵。
根據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起訴書中,陳水扁對于龍潭案積極介入的主要證據,來自于李界木在去年11月21日偵訊中表示,他在去了官邸之后,以及與達裕公司簽約前,陳水扁希望了解相關進度與經過,因此召集“行政院”相關人士開會,并由陳水扁決定先試試第一個方案(也就是“國科會”先租后買龍潭土地),并希望在1、2個月內完成。
根據這些供述,因此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利用召開會議采先租后買方式定案,并由吳淑珍收受新臺幣4億元傭金,因而將兩人起訴。
由于本案陳水扁是否知情,以及是否涉及指示“行政院”依先租后買方式進行,將是陳水扁是否涉入貪污不法等相關罪行,所以李界木的供述對于檢察官起訴陳水扁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因此法界人士認為,本周李界木即將與陳水扁對質,將是陳水扁在本案中是否能脫罪的關鍵點之一。
原本李界木與陳水扁的對質,臺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是希望排在4月16日再進行,但是在陳水扁要求盡量縮短庭期的要求下,提前到4月1日下午3時30分進行。
由于4月1日當天上午安排陳水扁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對質,下午又安排與李界木對質,辜仲諒與李界木兩人在竹科龍潭購地案中,都具有相當關鍵性的角色,法界人士認為,硬是將兩人湊在同一天與陳水扁對質,恐怕無法在一天的庭期內完成,即使當天完成對質,也將影響到扁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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