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8日上午審理陳水扁弊案,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延續攻擊扁任內出納陳鎮慧的訴訟策略,由律師詰問陳鎮慧經手機密費支出的細節,陳鎮慧強調所經手的機密費,“主任”會指示,意指林德訓等人均知情。
馬永成和林德訓上回開庭時,律師主打馬、林并非會計人員,沒有會計審核權責,更非兩人的職務范圍,并指檢方提出的審核支出數據報告單,其中沒有名稱、制作日期,也非逐月制作;律師也質疑,指出報告單當中的“總統”秘書室并非法定機關和單位,馬永成的簽章也沒有簽署日期,非本人簽署,因此要求今天傳訊陳鎮慧出庭作證。
上午開庭時,陳鎮慧以證人身份出庭,先進行詰問,馬、林兩人的律師李勝琛,之前在檢察官陳瑞仁偵辦詐領機要費案時,曾經擔任陳鎮慧的律師,如今卻是異地而處,李勝琛變成對方的律師,在法庭上相逢。
李勝琛開始詰問時,先向陳鎮慧問候,表示“好久不見!從媒體消息得知,最近這段時間你辛苦了。”不料,審判長立即要求李勝琛“請大律師進入正題好不好”,“要敘舊可以私底下去”,但李勝琛仍不忘提醒陳鎮慧“千萬要堅強”,詰問過程中,言必稱“鎮慧”。
由于陳鎮慧今天是以證人身份出庭,而非被告,審判長蔡守訓也提醒她,詰問時若覺得自己可能面臨陷入刑案被告的危險,可以拒絕回答。
上午詰問過程中,馬永成、林德訓坐在陳鎮慧后方,三人在法庭相見,馬、林兩人會彼此交談,但和陳鎮慧沒有任何眼神交會和言語互動。
陳鎮慧今天接受律師詰問時,顯得特別有自信,聲音和之前出庭時相比,比較大聲,對自己作帳,表示“有注記,或明細表有寫的,就是有”,語氣堅定。
陳鎮慧是證人身份,律師詰問時,反而和檢察官擦出不少火花,公訴檢察官認為律師提問時,問題中滲雜答案,有誘導證人之嫌,多次提出異議,迫使律師重新提問。
上午由陳鎮慧接受詰問,整個過程,大多由律師提示卷證內容,詢問機密費中的核銷過程,詰問過程冗長,下午輪到馬永成、林德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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