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裁判黑金外,近日體育媒體還曾釋放福特寶承擔的中國之隊業務與謝亞龍、南勇等人支配小金庫有關的消息。
福特寶的真實盈利情況,因其濃重的官辦色彩,恰恰是足球職業化改革以來的隱秘所在。
1993年國家體委對公司成立的批文中提到,“為發展足球事業積累資金,使中國足球協會徹底走向實體化……成立福特寶公司!钡緦嶓w與協會的管理實體之間,似乎一直邊界未明。
當年,中國足球協會甲A聯賽甫一運營便球市火爆,眾多企業傾巢而入,每年投入上千萬元,追逐廣告效應。福特寶以官辦企業身份,在改革中獲益。
1996年至2002年,福特寶公司年營業額從四五百萬增長到一千余萬,增長明顯,其中主要增長源于對足球卡等產品的開發,以及為中國足協從IMG集團代收的8%授權費。
中超聯賽開始后,在游戲規則未明之際,足協欽定福特寶公司負責經營開發。獲得中超經營權后,福特寶公司營業額劇增,工商資料顯示,2003年至2005年,年營業額分別約為3420萬、6120萬、6453萬。
此間,福特寶與俱樂部爭利現象嚴重,引起俱樂部投資人不滿。譬如,中超招商中,福特寶曾公布了19種“統一招商產品”,涉及服裝、啤酒、汽車、家電、移動電話等19種商品。各家俱樂部則因此不得在冠名、胸前、背后服廣告中洽談這些商品的贊助商。
但令人不解的是,從注冊成立至今,福特寶的凈利潤水平始終在十余萬的量級。這家公司并沒有大額對外投資,最多時不過100多人的團隊。
“福特寶的經營成本主要是一些廣告媒介購買,以及日常運營費用,如果公司凈利潤那么低,很可能是將足協的收益以授權費方式納入了成本。”一位福特寶公司前任管理人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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