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謝亞龍力薦南勇接任
【外界說法】謝亞龍與南勇矛盾很深,甚至是南勇在獄中供出了謝亞龍。也有報道稱:謝亞龍在臨離開足協的時候,一定要把南勇也拉下馬。
【謝亞龍家人】現在因為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等人出事了,因為不了解其中的有些情況,于是便開始出現各種報道,說謝亞龍是如何想要“整垮”南勇,而南勇又想著如何去“整”謝亞龍。在日常工作中,出現意見不合、有些矛盾,我們覺得這是工作中的正常現象,因為大家都是一個目的,都希望把工作做好,不僅僅是足球,其他項目或者其他領域中也會有這樣的情況,但在大的原則上,大家只要基本一致就可以了。
關于外界的這些說法,我們只想說一點。就是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后,謝亞龍在給總局領導的請辭報告中說得很清楚,就是他希望自己來承擔責任,希望總局能夠調整足管中心的領導班子,并力薦南勇來接任。
謝亞龍曾說過,說搞足球還是應該用熟悉足球的人,自己在這方面吃了很大的虧,因為自己不是搞足球出身,短期內并沒有搞清楚足球的問題,等自己慢慢明白了,學費也已經交了。相比之下,南勇在足管中心任職時間較長,對足球的問題比較清楚,而且能力也不錯。因此,謝亞龍力薦南勇擔任足管中心的一把手。
5.愛福克斯贊助中超案
【外界說法】關于南勇、謝亞龍等人貪腐問題的爭議焦點,是2006年愛福克斯公司贊助中超聯賽一事,外界都認定南勇和謝亞龍都栽在這個事情上,甚至兩人都從中拿了“好處”。
【謝亞龍家人】我記得今年早些時候,就是在南勇、楊一民等人被宣布拘捕后,謝亞龍回家后還跟我談過這個事情,也回憶過處理此事的過程。當初,愛福克斯要贊助中超聯賽時,謝亞龍就很慎重。可能外人不知道,他曾專門找過李一,也就是現在瑞士銀行(UBS)中國區主席兼總裁。李一以前是陜西足球隊的門將,跟謝亞龍是隊友,因為都在陜西體工隊,而且后來也是北體大同學。因為李一從事金融工作,謝亞龍就問李一,如何才能確保中國足協在整個合作過程中的利益不受損失。李一給謝亞龍出的主意是,找世界最著名的審計公司對愛福克斯進行審計,看看這個公司有無能力支付贊助中超聯賽的款項。但是,審計是需要時間的,而當時的時間根本就不允許這樣操作。
后來,在足協主席辦公會上,幾位副主席做出了最終決定,此事有專門的會議紀要,是足協領導的集體決定,而不是某一人的決定。而且,謝亞龍在離開足協前,專門提出過贊助款的追繳問題,甚至打了官司,北京原崇文區二中院也作出了最終判決,判對方敗訴。我們記得南勇出事后,謝亞龍后來也曾提過,說這事幸虧不是他負責處理,否則真要說不清了。
6.盈方承包中國之隊
【外界說法】南勇主管聯賽贊助事宜,謝亞龍主要負責中國之隊贊助事宜。外界傳言,謝亞龍在負責中國之隊贊助事宜時,從中拿了“好處費”。
【謝亞龍家人】我們記不清具體公司的名字,當時好像是有兩家公司在爭取拿下“中國之隊”項目,一個就是盈方公司,另一個好像是什么亞足聯下面的公司(注:亞足聯開發公司)。為什么最終選擇盈方?盡管謝亞龍是足管中心的一把手,但有些事情并不是他一人說了算。我們只是記得他曾這么說過,即盈方公司本身非常有信譽,而且瑞士盈方總部也親自出面進行擔保,加之該公司與國際足聯領導人布拉特有不錯關系等背后的一些原因,足協主席辦公會最終選擇了盈方,此事同樣有會議紀要。事實上,他們也確實全部支付了合同中的所有款項,只是中國足協在某些條款上有違約,該扣除的錢都扣掉了。
7.東亞四強賽承辦質疑
【外界說法】2008年,重慶市主辦第三屆東亞四強賽,在這個過程中,身為中國足協負責人的謝亞龍從中“撈”了不少好處,而重慶方面也因此有人“落馬”。
【謝亞龍家人】重慶最終主辦東亞四強賽,并不是中國足協的決定,是領導定的。這個事謝亞龍曾跟我們提過,不僅不像外面說的,是謝亞龍作出的決定,恰恰相反,因為承辦東亞四強賽這個事,他與重慶體育局方面鬧得很不開心,甚至上面領導也很不開心,在實際主辦過程中,謝亞龍是不斷挑刺。等四強賽結束后,他和重慶方面的關系也有些僵(此事媒體已有報道)。
8.“孫悟空產權”始末
【外界說法】當初謝亞龍能夠到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任職,很重要一點是因為他曾寫過一篇《孫悟空產權究竟屬誰?》的文章,而且是為博得領導歡心而專門寫就的命題作文。
【謝亞龍家人】這篇文章其實是謝亞龍在2003年開始動筆寫的,文章的背景是這樣的:當時,崇文區科委和國家體育總局有一個合作項目:龍潭湖體育產業園。崇文區科委委托總局召開論證會,邀請了6名專家,有魏紀中等體育產業方面的專家,也有像石中凱這樣健身器材方面的專家。謝亞龍對體育產業方面的事務有些想法,因此也被邀請參加,并決定寫點東西。
后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體育產業園的論證會未能順利召開。第二年,中國足壇發生了“G7”(注:國安等7家俱樂部向足協發難)這樣的大事。此時,謝亞龍的那篇《孫悟空的產權究竟屬誰?》的論文已經完稿,這篇文章幾經周轉,轉到了時任總局黨組書記李志堅的手里,李書記也作了專門的批示。至于外面所言謝亞龍是為了要去中國足協才專門寫了這個文章,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說法。謝亞龍寫這篇文章,本來是參加龍潭湖體育產業園論證會的一個講稿,根本就不是專門為足球項目所寫就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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