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掃賭的進展,足管中心主任韋迪日前明確表示,對涉假俱樂部決不輕饒,該降級的必須降級。“俱樂部有違法違規行為,將得到應有的懲罰,該降級降級,該取消注冊就取消注冊。不過,前提是,我們得根據充分的證據做出相關的處罰。”僅僅是這個“前提”,恐怕會讓這句話成為廢話。
“目前公安部公布陸俊黃俊杰等人是操縱了比賽,一個裁判能操縱比賽,所謂的公正肯定是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為利益服務。他們的權力太大了,他們能操縱比賽,能操縱自己執法的那些比賽。我們今年推出了裁判抽簽制,就是不給他們有操縱的機會。”對于如何處理可能涉及陸俊案的俱樂部的問題時,韋迪表示,自己還沒有得到公安部門進一步的通知或情況說明,“我們無法在現在這個時刻,就表示說要處罰哪個俱樂部,我只能說,足協將根據公安機關的最新偵查結果,根據足協的相當條款對涉案俱樂部進行處罰。如果有俱樂部出現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足協領導如此明確的表態并不是第一次,無論是當初的閻世鐸還是之后的謝亞龍以及南勇,在足球圈出現嚴重問題時都曾有過如此振聾發聵的豪言壯語,但最終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此外,根據形勢判斷,繼續深挖下去,中超中甲中的“清白者”或許將微乎其微,如果全部按照規定處以極刑,那么中國足球聯賽將面臨停擺,中國足球重新復蘇的根基也將徹底失去,無論對球員還是球迷來說,這都是最不愿看到的情況。因此,未來對于相關行賄俱樂部的處理,有可能還是足協的慣用手段———嚴重警告,外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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