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修訂的《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前晚長沙足協杯決賽中向當值馬來西亞籍主裁蘇布赫迪動粗的大連實德外援潘塔,將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至少停賽4場、罰款6000元的重罰。昨天中國足協紀委會一位官員向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在賽后發布會上用“混蛋”形容蘇布赫迪判罰的實德隊主帥林樂豐也有可能被罰。
記者昨天在長沙機場遇到了即將返京的中國足協聯賽部部分官員以及執法足協杯決賽的3名馬來西亞裁判。一位官員表示:“肯定罰潘塔,我們回北京后將進一步研究具體處罰結果。無論如何,潘塔動手掐裁判的脖子,拳打裁判在電視錄像里清清楚楚。”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實施暴力,但沒有造成身體傷害或健康損害,將被停賽至少4場,并處以至少6000元的罰款。”因此潘塔一旦繼續效力于中國球隊,其處罰將被自動延續到2007賽季。
對于作為潘塔領紅牌導火索的蘇布赫迪爭議判罰,聯賽部經過賽后小議后基本認定,蘇布赫迪在足協杯決賽下半時20分鐘拒絕判給實德隊點球是錯誤的,其性質是技術型失誤。由于蘇布赫迪為外籍裁判,中國足協無法對其進行任何責罰。
據悉,在賽后發布會上有過激言語的林樂豐也將受到一定的責罰,依據是《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運動員、官員以指責、謾罵或以其他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對方運動員、官員或觀眾的,視不同情形,將被停賽至少2場,并處至少3000元的罰款。”昨天下午,正在南京轉機回大連的林樂豐通過電話表示:“我們不上訴,隨便他們怎么罰,總之我在發布會上沒有說錯什么。大家都看在眼里。”
昨天上午在長沙機場,實德外援揚戈維奇與3名馬來西亞裁判相遇,揚戈維奇依舊怒目相向。他隨后對記者說:“我不理解為什么非要外國裁判執法中國聯賽,他的誤判太明目張膽了。”而面對記者“是否誤判”的提問,幾名馬來西亞裁判均拒絕表態。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