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賽季中超聯賽已經落幕。到了賽季尾聲,除了奪冠形勢異常混亂之外,還有一點讓人印象深刻,那就是賽季末不少俱樂部揮出的罰款大刀。在本年度中超聯賽閉幕前五天,上海申花和山東魯能俱樂部先后公布各自的處罰規定:申花俱樂部對球員肖戰波罰款半年年薪;魯能俱樂部對球隊教練組和隊員扣發全年收入的30%。巨額的罰款讓人吃驚,罰款事件的背后也讓人深思。
30%獎金作為風險金
所謂“30%獎金作為風險金”是指國內眾多俱樂部都會采用30%作為標準,即將全隊全年獎金的30%作為風險金。若球隊完成成績指標,那賽季末俱樂部會將這30%的風險金全額下發給教練組和球員;若完成不了,那俱樂部有權扣除這30%風險金,或根據球隊最終成績與賽季前制定的成績目標的差距,將這30%的風險金再細化成具體的百分比下發。
魯能全隊受罰在于未能完成賽季前制定的“亞冠聯賽小組出線、A3聯賽奪冠、中超聯賽保三爭一”的成績目標。對于這一處罰,今年只獲得中超聯賽季軍一項殊榮的魯能隊只能默認,沒有任何辯駁的余地。魯能隊是國內少有的豪門,減發全隊全年收入30%,總體算來可為魯能俱樂部節約了近千萬元的開支。
規避支付違約金
此次申花重罰了肖戰波150萬元,其力度讓人震驚。肖戰波受罰在于其公然藐視主教練的比賽人員安排,并拒絕隨隊訓練。但了解內情的人都清楚,肖戰波2004賽季加盟申花隊時簽署了一份價值1000萬元的合同:第一賽季,肖戰波的底薪是250萬元,以后將逐年遞增,2008賽季肖戰波的年薪將達到500萬元。當然,這份合同對肖戰波的出場場次有一定的要求。
肖戰波這次違紀是鐵一般事實,為此申花俱樂部在沒有任何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對肖戰波給予150萬元的處罰,既完成了一次對肖戰波天價合同的大幅度削減,也沒有留給肖戰波訴之法律的機會。
此外,申花隊烏拉圭籍主教練吉梅內斯在聯賽還剩6輪的情況就被申花俱樂部“架空”,其教鞭轉交了吳金貴。申花俱樂部對這事處理得很藝術,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宣布吉梅內斯“下課”,反而是強調吉梅內斯仍是俱樂部主教練云云。事實上,申花俱樂部若公開宣布吉梅內斯“下課”勢必要支付天價的違約金。與其這樣,倒不如保留吉梅內斯“主教練”一職,讓其交出球隊的指揮實權,到了賽季結束再與吉梅內斯友好結束工作合同。這樣一來,申花俱樂部又省了一筆開支。
降低聯賽成本
為什么在聯賽末期突然出現如此重重的罰款現象,其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節省開支,這也是俱樂部在校正前幾年過于水漲船高的薪金制度。大家已經意識到過去幾年的“哄抬物價”使得現在的聯賽有點入不敷出了。
就魯能一刀砍下30%獎金來說,不僅類似魯能、申花、國安等老牌勁旅熱衷采取這樣的做法,中超一些中游球隊、保級球隊以及中甲聯賽的球隊都采取“30%獎金作為風險金”的做法。前幾年足球圈一些泡沫經濟使得一些俱樂部的資金投入很大。但由于國內足球大環境最近幾年一直不理想,各俱樂部的投入日趨理性。俱樂部均想方設法壓縮成本、規避支付違約金,甚至變相減薪。這看來也會成為未來國內足球聯賽運作的趨勢。
(記者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