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2008年國內足球運動員轉會工作將于12月開始,中國足球協會下發《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要求各俱樂部、協會等如實上報轉會材料,做好運動員轉會的各項工作。
現將2008年運動員轉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轉會申報時間:2007年12月1日至28日下午18時;
二、轉會名單公布時間:2007年12月31日;
三、轉入名額:各俱樂部可轉入5名運動員;
四、辦理轉會手續時間:自2008年1月8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18時,轉入運動員的俱樂部持運動員參賽資格證、轉會協議、轉會證明、轉會費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到中國足協辦理運動員轉會手續;
五、申請轉會運動員須按時向中國足協上報以下材料:
1、《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轉會申請表》(該表需俱樂部蓋章,如轉會運動員由會員協會申報,則應由所屬會員協會蓋章確認,運動員本人簽字,如未如實完整填寫申請表,則不予列入轉會名單);
2、當地市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有運動員本人簽字確認、并蓋有俱樂部財務印章的全年工資、獎金等支付憑證(或原始單據復印件)。
六、在轉會過程中如出現違規違紀行為,中國足協將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對有關俱樂部和人員做出處罰;
七、關于運動員轉會的有關規定請參照《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相關 “職業運動員轉會”規定執行;
八、未盡事宜請詳見中國足球協會最新頒發的《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