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眼”·昨日,前羽毛球國手周蜜通過某門戶網站發(fā)表聲明,稱自己的愛國情結不容玷污,并將矛頭直指媒體……
與周蜜之聲明的核心問題如出一轍,對于大多數媒體探究事實真相、并將之忠實呈送讀者的基本職業(yè)素養(yǎng),筆者并無懷疑。正如我們也從未對周蜜的愛國情結有過猜忌,我相信大多數媒體的初衷都是尋找真相,而非周國手所說:把事實盲目放大。
就此事件而言,假如各方都保持頭腦清醒、態(tài)度積極的話,“周蜜事件”也不會演化至如此地步。即便真的存在當事人所指的“不實”,那么周國手、李教練乃至整個羽毛球隊,以及媒體恐怕都有或多或少的責任。而媒體之責倒在其次,并不像當事人所云“有很大的責任”。
辯護理由有三:其一是我們的國字號隊伍還沒有與國際慣例接軌,假如有健全的新聞發(fā)言人制度,又何必勞動李永波教練表態(tài);第二,身處輿論中心的當事人沒在第一時間現身并說明事實,缺少當事人的疏導,難免信息泛濫;其三,正是上述兩個遺憾直接導致了媒體不得不置身于尷尬境地,對新聞真相的追索不允許媒體輕易拋棄、截斷來自各方的消息,因此,“周蜜事件”的“轟動”,責不在媒體,至少不全在媒體。
另外一件有說服力的事實是,當事者之一的李永波,并未出面否認此前自己有關“周蜜事件”的表態(tài),也難以想像記者有敢篡改名帥言論、混淆視聽的膽量。此外,我個人對周蜜在這種時候發(fā)表聲明極其不解,假如早一些的話,又何至于此。
最后是一點老生常談:媒體與公眾人物的關系,好聽的說法是唇齒相依,不好聽的就是相互利用。雖然您是明星,但新聞的真假不是由您定的,而把任何責任都推給媒體,這樣雖然很安全很能轉移公眾視線,但不厚道、欠誠實兼太涼薄———刊發(fā)諸位的好消息時,也沒見誰出來反對,再者說,敝同行也會發(fā)表聲明:媒體對新聞真實性的熱愛,不容玷污。(阿拉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