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艾冬梅在北京通縣農貿市場的地攤服裝生意可能會是蝕本生意,但是她在網上賣金牌,地攤上賣服裝的兩招,可能救她于困境,并有希望為解決她和王德顯拖而未決的官司增加籌碼,如果順利的話,她和下崗老公的工作以及揮淚賤賣的金牌都可能會有一個好的結局。
從激發輿論同情,引發社會關注,反思制度弊端,并最終觸動有錢人或者有關權力部門出手解決這個層面上來講,艾冬梅蝕本的地攤買賣襯托的是她精明的生意經。
可能會有相當一批人認為我的想法是“小人之心”。但是,無論從哪個角度看,艾冬梅賤賣金牌、擺地攤都像一種對生存現狀極度不滿的“反抗秀”。我不相信賤賣獎牌以及劣質的地攤服裝小買賣能夠為艾冬梅改變現狀起到實質性的作用——賣掉金牌之后還能夠賣什么,賣血,賣苦力?甚至像大街上的乞討族一樣,用世界冠軍哀憫的眼光強烈刺激我們的心靈,嘲笑這個麻木的現實世界?
艾冬梅本身訴求的無非是要改變她窘迫的生存環境,勝訴她和教練王德顯的官司,獲得原本屬于她的工資和獎金,改善當前的生活狀況。無論如何,都不會有人愿意看到這樣一個為國家爭得過榮譽的人,淪落到賣金牌擺地攤的地步。這是大眾的心理,也是政府和權力部門不愿看到的,因此,這一事件很可能會在媒體的呼吁下得到解決,比如,在輿論的壓力下,政府部門過問,社會力量贊助等等。從這個層面上講,我認為這將給艾冬梅帶來好的結局,她以地攤服裝和金牌為道具的反抗秀將勝利收場。
我在這里沒有絲毫責備艾冬梅動機的意思,演藝明星走紅能用“緋聞秀”,作家出書暢銷能用“吵架秀”,普羅大眾討生活自然有設計和使用“同情秀”的權力和自由,只要她沒有惡意,我個人甚至甘愿為這種秀所欺騙,并為艾冬梅事件做點事情。
但問題遠非像走在大街上,向路邊敞開衣服露出殘肢的乞討族的破碗里放上枚硬幣那么簡單。艾冬梅最終需要的不是我們心底的憐憫,而是制度上的公平。她索要的對象不是我們這些喜歡濫施同情心的小市民所放置的硬幣,而是制度的公平以及社會的正義,即一個世界冠軍在現行體制下應該得到的基本尊重——至少不要擺地攤,至少不要含淚賣金牌,至少要有應得的工資和獎金,至少要有合理的最低社會保障。
由艾冬梅事件推而廣之,回溯到之前的舉重冠軍鄒春蘭當搓澡工事件,回溯到遼寧省舉重冠軍才力英年困窘而死的事件,都在昭示著中國現行運動員退役制度中的嚴重缺陷。對退役制度的拷問必然將我們的思路推及奧運戰略下的舉國體制,以及舉國體制中的退役補償機制的嚴重失衡。
舉國體制的優越性當然毋庸諱言,但和歐美國家的運動體制比較,在運動員的利益分配和退役補償上顯得過于僵化和笨拙。歐美國家以個人和市場而非國家為主導的運動參與體制,決定了他們在參與和退出機制上的應付自如,而舉國體制下我們的運動員則必須承擔職業選擇的高風險——如果你選擇的不是有市場吸引力的體育項目,則要承擔退役后謀生的艱難;如果你沒有趁早成名,則你必須要在退役后承擔再就業的舉步維艱。
說實話,艾冬梅比那些沒有名氣,沒有取得過金牌甚至獎牌的運動員幸運多了,起碼,她還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夠引起社會的關注,那些因成績不佳或者因受傷而退役的運動員,或許沒有金牌可以在網上拍賣,或者擺了地攤都不能夠引起我們的關注。我堅信艾冬梅事件亦不過為該類事件的冰山一角而已。
當然,我們沒有必要向舉國體制過度問責,對那些因成名而成為市場寵兒的體育明星來說,舉國體制可是他們名利雙收的捷徑,要知道,在歐美國家,運動員訓練和參賽可是主要靠自己掏腰包的。區別在于他們將職業風險依靠市場提前化解了,我們則要面對落幕后那些無助的目光。由此,在需要集體承擔退役風險的情況下,田亮可以坐擁億萬,熊倪可以恭居高位,伏明霞可以喜嫁財郎,無貌無名無運的鄒春蘭艾冬梅們卻淪落到連溫飽都成問題,補償機制就必然應該成為體制公平的重要調劑手段。
換句話說,如果艾冬梅生來就在通縣的農貿市場上擺地攤,難道也能引起我們的爭論,引發我們的同情嗎!?(張順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