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艾冬梅成為了江蘇某公司品牌代言人,獲得了10萬元。至此,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艾冬梅事件,終于有了一個了斷。艾冬梅說,從此往后她的生活,就“基本沒有后顧之憂”了,下一步的發展方向是:開個服裝小店,好好過日子。
從年初以來,有關艾冬梅的報道,一直持續、大幅度地占據著全國媒體的版面。每次讀后,都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感受。
艾冬梅的遭遇,值不值得同情?當然值得同情,但問題的關鍵是:怎么才能去切實解決那些為中國體育事業作出貢獻的運動員們退役之后的生計問題?這不是一兩個個例的順利解決,就能夠掩蓋的。
被媒體披露的艾冬梅,是幸運的。新聞報道——全國關注——企業出手。企業通過贊助這個公眾關注的焦點人物,獲得了比做廣告還要好得多的宣傳效果;而艾冬梅,得到了她最需要的東西:贍養全家的金錢。應該說,這是一個標準的“雙贏”模式。
然而,靠這樣的一種模式去拯救有生活困難的退役運動員,只“救”得了一時,救得了個例,卻無法從根子上解決問題。
政府職能部門的介入是必須的,要切實建立一個健全的退役運動員職業技能培訓以及就業指導制度,同時完善傷病保險、失業保險等配套制度,真正使那些有功之臣的下半輩子,得到保障。可喜的是,國家體育總局、上海體育局,都先后成立了體育發展基金會。
艾冬梅事件,終于有了了斷。這是好事。但希望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時之事,關注、扶助工作更要持之以恒。否則,不用一年,又將冒出張冬梅或是王冬梅。(小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