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像我熱愛湖人一樣熱愛一樣東西時,你會發現你很難去考慮別的東西。但是在籃球場上,我唯一不能舍棄的東西就是勝利!每當我考慮未來,我就越來越覺得湖人和我對未來有著完全不同的觀點。”——科比·布萊恩特
在兩個星期之前的科比交易鬧劇就要平息之時,科比再一次要求被交易。他毫不掩飾自己對球隊未來的失望,他也沒有像上次那樣在3個小時后出爾反爾,“小飛俠”飛離天使之城的決心已經不可動搖。
兩周之前,科比就已經公開表示希望被交易。可是在“禪師”杰克遜的斡旋之下,科比很快收回了自己要求交易的言論。當時,正在中國度假的湖人老板巴斯通過電話也穩住了科比,他表示球隊建設依舊會以科比為基石,他們將為科比帶來明星級的幫手。可是2個星期之后,科比在巴塞羅那參加贊助商活動時,再一次跟庫普切克表示了自己希望交易的念頭。巴斯不得不立刻趕往巴塞羅那秘會科比,可是科比強硬的態度卻讓巴斯“感到震驚”。究竟發生了什么?
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科比對湖人引援行動的失望。在科比首次要求交易之后,步行者球星小奧尼爾一度和湖人無限接近起來,當時還與湖人鬧緋聞的還有今年的最佳防守隊員坎比,可是這些“緋聞”最后都無疾而終。湖人與步行者的談判已經擱淺,湖人想用“水貨狀元”布朗和奧多姆交換小奧尼爾,可是步行者卻希望獲得奧多姆和拜納姆。湖人不愿意放棄拜納姆,導致雙方談判的破裂。湖人引援的失敗讓科比有些心灰意冷了,所以科比才失望的再度要求交易。
“湖人正在進行一份長期的建隊計劃,這跟巴斯先生當年跟我說的可不一樣。”科比在博客上寫道,“我眼睜睜看著這計劃在過去的三年里一步步開展,看著大交易的機會來了又去,這就導致湖人在過去三年甚至沒能贏得一次季后賽的勝利。”
目前,就科比再次要求交易的言論,湖人管理層還未發表言論。或許,他們依然想嘗試如何挽回科比的心。可是,湖人現在真的能做到么?如果他們不能立即在球隊建設上取得成效,科比可以在2009年選擇成為自由球員,那是科比想走誰都攔不住。考驗湖人的時刻到了。
三個潛在落腳點,公牛最有本錢
從商業上看,科比的球衣銷量一直都在NBA最前列,而他的票房吸引力更是難以估量。科比今年才28歲,只要他在下一個城市堅持6年,球隊在商業上絕對不會吃虧。而一個超級巨星的加盟對于球隊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盡管得到科比很難,但是總不缺球隊和湖人討價還價。科比自己提到的想去的球隊中,就有太陽、尼克斯和公牛。
太陽尼克斯單相思
太陽可以給出很好的籌碼,他們可以送出全明星前鋒馬里昂,另外一名主力內線迪奧也可以走。可是這其中的關鍵卻是,如果科比去了太陽,他將得到全聯盟最無私球員納什的幫助,那和太陽在同一個賽區的湖人還怎么混?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湖人絕對不會把科比送去其他的西部強隊。
東部的尼克斯一直都對追逐科比很積極。伊賽亞·托馬斯直接表示,除了中鋒科里,其他湖人可以隨便挑,馬布里也歡迎科比的到來。可是一旦湖人和尼克斯做交易,能入湖人法眼的恐怕就只有馬布里,克勞福德和大衛·李了。弗朗西斯的狀態已經每況愈下,馬布里的薪水也比他的貢獻要多太多,克勞福德和大衛·李更多的是添頭而已。紐約是美國最大的城市,也是NBA最重要的市場,可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尼克斯給出的籌碼難以讓湖人滿意,而且交易得到科比之后的尼克斯恐怕也不會強到哪里去。
科比公牛舊情復熾
目前和科比走得最近的是公牛。其實在科比和湖人續約之前,他差點就和公牛簽約了,當時科比差點就在“風之城”芝加哥買了房子。要得到科比,公牛需要付出什么籌碼呢?薪水超高的大本肯定是少不了的,可是相比之下,公牛尚未簽下大合同的優秀年輕球員才是關鍵,比如說鄧和戈登,還有托馬斯。湖人極有可能要求同時得到鄧和戈登,或者是戈登和辛里奇。應該說公牛外線3人組中的任意一人加上科比都可以組成NBA最為強勁的外線之一,但是公牛送走這些年輕隊員之后等于把自己這建隊的框架全部打亂。這樣做究竟是否值得呢?
不過從整體上考慮,科比最有可能還是去公牛。為了達到更好的平衡,美國的眾多專家們甚至提出了三方交易的想法,這其中還涉及到了阿里納斯和皮爾斯這兩個東部球星。ESPN的專家福特提出兩個交易方案:一是科比改投公牛,奇才將阿里納斯和中鋒伊坦·托馬斯送去湖人,公牛將戈登、羅爾·鄧和P.J.布朗(先簽后換)送給奇才,然后將自己的第9號選秀權給湖人;二是湖人將科比給公牛,公牛將戈登、羅爾·鄧和P.J.布朗送給凱爾特人,第9號選秀權給湖人,而凱爾特人則將皮爾斯送到湖人。
其實不管怎么說,湖人都可以從交易中撈取足夠的回報。科比已經作出了決定,現在該是湖人作決定的時候了。
天皇巨星挪窩不易
一般來說,如果像科比這樣的超級巨星一再要求被交易,那么球隊基本上不會阻撓他,就像上賽季的艾弗森一樣。但是要得到科比這樣的超級巨星,所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湖人也將在轉會中撈取最大的利益。科比要想順利飛離,難度不小。
交易科比的首個高難問題是他的高額薪水。首先他的合約還有4年8800萬美元,如此高額的薪水對任何一支球隊來說都是巨大的負擔。而且根據勞資協議中薪資對等的交換原則,得到科比的球隊勢必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按照對等交易的話,得到科比的球隊勢必也要付出自己的頂薪球員,甚至是兩位千萬級別的球員。如果這樣的話,得到科比的球隊勢必會傷筋動骨。那這樣一支球隊又和現在的湖人有什么區別呢?
當初科比和湖人續約之時,科比享有“不可交易”條款。如果交易讓科比不滿意,他可以阻止交易的進行,他可以指定球隊送他去他想去的球隊。但是與此同時,科比的合同中還有一項交易補償條款,接收他的球隊還需要付出他合同薪水總額的15%的補償金,以彌補科比交易受到的損失。如果今夏科比離開,接收他的球隊除了要送出自己的明星球員之外,還需要付出超過1300萬美元的現金。這對于NBA球隊的老板來說,是難以承受的。(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