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鄭智和邵佳一是不是應該回來參加中國隊和緬甸隊的比賽的問題,并沒有引起爭論,因為除了中國足協,每個人都認為他們不應該回來。原因很簡單,如果沒有他們中國隊就連緬甸隊也拿不下來的話,那中國還踢什么球?聯賽趁早解散算了。
如果鄭智們正在國外坐板凳,趁著這個機會,算是組織上給個公費回家探親的照顧,那也罷了,問題是人家正在外面奮戰或者掙扎,回來一趟耗時費力耽誤事,為什么要回來?
你說為國效力是每個球員的天職,這沒錯,但是現實情況是不能拿這個理由說事。分明不用折騰他們就能做好的事情,一定要往死里折騰他們,那不是非要把自己的壯士整成烈士才罷休嗎?那不是非要把親人整成故人才死心嗎?回顧歷史,楊晨、孫繼海和邵佳一都已經因為頻頻回國參賽而影響了他們在國外的生存狀況,可是我們的足協對此熟視無睹。這種“召之須來,呼之即去”的態度,像是對待自己人嗎?看看韓國和日本,看看人家是怎樣愛惜自己的海外球員的。
這件事上,中國足協可以說不僅不仁不義,更加的是不智。一道金牌過去,對方不放,于是再發一道金牌,其結果人家還是不放,等于自取其辱。而海外球員們呢,對于中國足協也就只能是更加的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