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擔負著國奧隊重任的球員,卻不知道該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知道如何珍惜自己,這樣的球員留在國奧隊是否算得上是中國足球的一種悲哀?
放假期間的適當娛樂,的確是人之常情,但娛樂總該有度,尤其身為一個知名球員,身為一個準備為國效力的球員,在凌晨時分還醉生夢死,這顯然是太過于放縱。更不可原諒的是,還非得醉酒駕車,這就是無視法律、無視生命的兒戲了。這樣的球員留在國奧隊,又能起到什么積極作用?
在這件事情上,足協的態度也很值得我們去深思。我們的近鄰韓國,李云在、李東國夠不夠大牌?他們只是去喝酒、娛樂,也沒出事,可還不是照樣被禁賽。人才固然重要,但比起更加需要的鋼鐵紀律,韓國足協就能有魄力去“揮淚斬馬謖”,可在中國足協的身上,還真看不到這樣的魄力。郭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