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爾目前已經注冊和即將注冊的外籍球員,如埃莫森,塞巴斯蒂安等,都沒有違反FIFA特別關于球員身份資質確認所作出的兩份解釋文件,即:
1.國際足聯文件877號:關于代表協會參賽的球員資質問題
2.國際足聯文件901號:關于代表協會參賽的球員資質問題的補充解釋
2003年10月19日,FIFA在多哈全體會議上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了對于《國際足聯章程》的修改,這也是目前最新版本的《國際足聯章程》。這次修改主要針對的就是第15章,也就是對一名球員代表國家協會參賽的資質確認。
根據這一條款的規定,特別是細則2中的說法:“如果一名球員已經代表某個國家協會參加(全場或者部分出場)了任何級別的賽事中的一場比賽,那么他就不具備再代表其余國家協會參加比賽的資格。”在細則3中則規定了,如果一個球員,本身就擁有多重的國籍,或者獲得了新的國籍,那么他可以有一個機會,也就是在他21歲生日之前,向FIFA提出書面的申請要求代表新的國家隊效力,但是必須符合:
A這名球員沒有代表他過去所代表的國家參加過A級國際比賽。或者這名球員所參加的第一場國際A級賽事就是代表他新的國家隊的比賽。
B該球員必須同意而且無條件接受在今后的比賽中,不再對陣他之前所屬的國家協會的球隊。
看起來,這樣的規定,起碼在當時,明確而且有效地防止了類似卡塔爾的瘋狂引援計劃。而且,如果按照上述FIFA章程的理解,埃莫森之流是絕對不可能通過FIFA的球員注冊部門而進行注冊的。但是,事情并未如此結束。包括西亞的卡塔爾、科威特等在內的幾個協會依然沒有停止全面引進外援的行動,因此,FIFA在2003年11月21日,也就是FIFA多哈全體大會后一個月,又特別頒發了一個補充文件,對球員資質問題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解釋。
在這份文件的第一段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FIFA再次強調了A級國際比賽這個要點,即,如果一個球員在他轉換所代表的國家協會之前,已經參加過國際足聯的A級賽事,也就是成年國家隊的賽事,那么他就永久喪失了為新的國家協會效力的機會。同時再次肯定了,在上述所提及的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球員可以自主地選擇效力的國家協會,這也是國際足聯精神的一個倡導,即球員享有最大的自主選擇所效力國家協會的權利。
然而上述的補充文件生效還沒有半年,2004年3月,卡塔爾足協被披露正在與巴西著名球星埃爾頓,以及他的巴西老鄉德德和萊昂德羅三人接觸,并很快將授予三人卡塔爾國籍。卡塔爾足協的這一舉措立即遭到國際足球界的抵制,迫于壓力,2004年3月19日,FIFA簽發了901號文件,再次對一名球員代表國家協會參賽的資質問題進行了解釋。
按照這份文件,FIFA的律師解釋說:“嚴格地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如果一名球員獲得了一個國家的國籍,同時他又沒有為其他任何一支國家隊效力,那么他就可以為他新獲得國籍的國家協會效力,無論年齡是多大。”
需要在這里進行著重解釋的是,這里所強調的,如果一名球員沒有代表過任何一個NATIONALTEAM比賽,那么他就具有自由的選擇權,去代表他未來所會效力的國家隊。如果按照我們廣義的翻譯,NATIONALTEAM意思就是國家隊。但是在FIFA的所有法律文件中,NATIONALTEAM指的是嚴格意義上的成年國家隊,即使U23奧林匹克隊也不包括其中。從這個意義上說,FIFA的三份文件邏輯一致,即,如果一名球員只代表過某個國家的青年隊參加過國際比賽,那么他依然具有選擇效力另一個國家協會的權利。最好的例子就是現在效力馬里國家隊的卡努特,就是曾經代表法國青年隊參加比賽,之后才選擇了效力馬里。同時,FIFA特別在901號文件中詳細說明了,如果該球員想要為新的國家隊效力,那么他獲得有效國籍的條件,必須是按照FIFA的規定,即:
1.該球員在相關協會國家出生
2.該球員的父親或者母親在該協會國家出生
3.該球員的祖父或者祖母在該協會國家出生
4.該球員連續在該協會國家生活兩年以上。
按照上述說明文件的解釋,巴西球員埃莫森,就并未違反FIFA關于球員更換效力的國家協會的規定。因為:
1.埃莫森只代表巴西U20參加過比賽,并未代表巴西國家隊參賽。
2.埃莫森2005年就轉會卡塔爾,符合至少居住該國兩年的規定。
且不論卡塔爾人哈曼在國際足壇的威望和能量,卡塔爾能夠如此明目張膽地引進多名外援并且都能順利地通過FIFA的審核,顯然是已經找到了規則的漏洞。從法律上來說,卡塔爾目前的幾名外援都沒有任何問題。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