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休斯頓當地時間2月26日晚,姚明舉行發布會,宣布提前告別本賽季比賽。姚明是因左腳應力性骨折而不得不缺席本賽季剩余賽事的,發布會上姚明表情凝重。 中新社發 楊晉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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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8日,姚明成為了某保險公司的首位全球形象代言人,在簽約儀式上,該保險公司董事長向姚明贈送了500萬人民幣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那么姚明如今意外受傷,是否能夠得到500萬賠付呢?
專家指出屬于意外傷害
昨天,記者聯系該保險公司,該公司人員表示這是該公司向姚明贈送的意外傷害保險,關于姚明是否能夠得到賠付,該工作人員沒有明確的回復。目前,姚明與妻子葉莉拍攝的該品牌廣告正在各大電視臺熱播,鏡頭前葉莉對姚明說:“有中國××(保險公司名字)在你身邊,我很放心。”如今,姚明將傷停4個月,那么他的應力性骨折是否屬于意外保險賠付范圍之內呢?
對此,記者采訪了保險專家皮女士,“意外保險是指投保人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保險人承諾于被保險人,在遭遇特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致身體受到傷害而造成殘廢或死亡時,給付保險金的行為或合同。”皮女士對什么是意外保險解釋道,“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險人意外傷害的災害事故應具備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皮女士還告訴記者,“姚明的受傷一般來說應該屬于意外保險的范圍內,不過,我并不了解姚明保險的具體內容,如果有特別的條款,也許不會得到賠付。”
符合意外傷害四大要素
姚明的傷勢是否屬于“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這四項要求呢?對于“外來的”,姚明的中方經紀人陸浩表示,姚明的傷病并非是因“積勞成疾”,主要還是因為自身腳弓過高,而且訓練比賽非常刻苦的內因,其實當然也可以理解為很多外力的踩踏也導致姚明的骨裂;“突發的”,姚明這個發病很突然,在火箭宣布姚明休息缺席本賽季前,沒有任何受傷的征兆;“非本意的”,姚明當然不希望自己受傷;“非疾病”,骨裂應該是傷病而不是疾病。
這樣看來,姚明的受傷應該屬于意外傷害,不過,姚明畢竟是國際巨星,而500萬的保險也是其代言的保險公司所贈送,他能否得到這500萬對于他而言并不重要。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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