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事文章”竟反復使用
其實早在2006年11月15日,《中國青年報》就率先報道了“廣州體院院長身陷‘抄襲門’事件”,稱2006年許永剛和他的學生、留校碩士生王恒同一起發表的論文《中國競技體育利益格局衍變的研究》,與別人2000年9 月發表在《體育科學》上的《中國競技體育的利益分析》大部分雷同。這篇論文很快被網友查出多處抄襲,許永剛當時稱“這篇文章我沒有參與過寫作,掛我的名字,是因為可以不交論文的版面費”。當時廣州體育學院表示,“論文確屬抄襲”,而處理意見則是:給予王恒同兩年不準申報職稱,兩年不準在《廣州體育學院學報》上發表文章、兩年不準申報科研課題,行政給予記過的處分。對許永剛,則只要求他在會議上做出深刻檢討。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的“抄襲門”事件中被曝光的論文也出現在許永剛2006年4月出版的博士論文中,“連里面的圖表也全部收錄進了《中國競技體育制度創新》!”這相當于是把抄襲的文章再次利用,充當了博士論文的一部分。《新快報》記者還在該書后記里發現許永剛寫著:“為了完成這篇論文,我熬過了不少個不眠之夜,付出了很多很多”。
許永剛不接電話玩隱身
《新快報》前天下午6時15分電話聯系上當事人許永剛,并希望得到他對此事件的回應。“許永剛馬上邀請記者前往廣州體育學院,并稱在他的辦公室接受記者的采訪。然而,當記者5分鐘后再次打電話給許永剛時,他的電話則一直處于無人接聽或無法收到信號的狀態。”而在記者直接到達許永剛的辦公室門口時,打手機、敲門仍無人應。報道中寫道:“當時,廣州體育學院科研處辦公室一名李姓副處長告訴記者,許院長前一陣子仍在辦公室內,但不知道為何現在不在。”而在昨天,本報記者也想通過電話聯系許永剛,通過圈內好友拿到許院長的電話后,打了數十次電話均無人接聽,但該手機始終沒有關機,保持暢通狀態。(謝禮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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