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寧益的母親鄭女士說,2004年8月,你就和張寧益領了結婚證,之后兩家人還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而你父母說是去年才知道此事的。這究竟是怎么回事?馬琳:我們確實是2004年領的結婚證,但我父母一直都不知道。一開始我沒告訴他們領證的事,只是說我們在一起處。
為什么結婚這么大的事沒有及時告訴父母?你真的不知道領結婚證就是結婚?馬琳:那時候在我的潛意識里,還是受我們老家習俗的影響太深,下意識地以為擺喜酒請客才算正式結婚。當時領證,是因為我確實很喜歡她(張寧益),她家人說要在一起必須先領證,我就聽話去領了。當然,沒跟父母說,其實也有點怕他們不同意。因為,我父母都是很傳統的人,我擔心張寧益的性格可能不太適合他們。
【吐露離婚真相】
“離婚是我先提出來的。我越來越發現她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女人。”
你媽媽說,你和張寧益離婚的事情已經上過一次法庭了。但張寧益的母親鄭一丹否認此事。馬琳:確實上過法庭,是去年8月下旬立的案,她跟法院確定的9月7號開庭,但那天我去了,她沒去,是她律師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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