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乒協主席蔡振華批馬琳“婚變”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后,馬琳和張寧益兩方均開口表態。馬琳表示離婚是自己提出來的,因為“越來越發現張寧益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女人。”而昨日張寧益正在拍戲,她說還沒來得及看馬琳說了什么,她委托其經紀人閔女士表達了看法,“馬琳這種說法換任何女人都難以接受。”
談隱婚:以為擺酒才算正式結婚
馬琳和張寧益的離婚案自從兩方父母出來說話后,就讓人啼笑皆非,因為馬琳的母親夏敬茹表示兒子被“忽悠”了,“馬琳真的很單純,他以為領了證不算結婚。”而這句話正是蔡振華痛批馬琳的依據之一,前晚馬琳首度正面解釋了這個荒唐的說辭,“我受老家習俗的影響太深,下意識地以為擺喜酒請客才算正式結婚。”馬琳坦言,兩人確實在2004年領了結婚證,但當時他的父母并不知道,“一開始我沒告訴他們領證的事,只是說我們在一起處。”
馬琳表示,當時領證確實是因為喜歡張寧益,就答應了張寧益家人的領證要求,但當時瞞著父母有自己的考慮,“其實也有點怕他們不同意。因為,我父母都是很傳統的人,我擔心張寧益的性格可能不太適合他們。”昨日,張寧益正在拍戲,尚沒有看到馬琳任何說法,不過她的經紀人閔女士已經了解了,她反問說:“你說在結婚這事兒上,到底是法律還是形式更大?!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張寧益當然相信法律,覺得兩人早已是夫妻了。”
“這句話任何女人都難以接受”
據馬琳講,兩人的離婚案去年8月下旬就在法院立案了。對于眾人關注的離婚原因,馬琳表示離婚時自己先提出來的,因為幾年相處發現不太適合,“我們當初從認識到在一起,確實時間非常短,彼此的了解都很少,那時候我也太年輕,接觸人少,對娛樂圈也非常不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相處,雙方都越來越了解,我越來越發現她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女人,她和我父母的摩擦也逐漸增多,我就提出了友好分手。可是她一直不跟我談這個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了申請。”
馬琳表示離婚走上法庭就像撕破臉,以致于兩人很久沒聯系了, “我們大概在2008年12月到今年1月前后就沒聯系了。當時我提出分手,她沒同意,后來我出來打比賽,就再沒回去過。其實中間聯系過一次,大概是今年5月份吧,我發短信,跟她商量離婚的事,她還是不同意,無奈之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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