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4日電 北京時間今天,中國足協(xié)在公布對大連外援貝爾加拉處罰決定的同時,還公布了一張“超級罰單”:對大連毅騰U-15足教練員滕仁軍處以停賽1年半的處罰,另外2名球員被停賽2年,5人被停賽一年。
在5月17日進行的一場全國U-15足球聯(lián)賽比賽中及結束后,大連毅騰U-15隊教練員滕仁軍、運動員77號張慧、31號運動員呂悅蜂、30號張孝根、1號騰毅文、15號張齊賢、20號晏紫豪、33號羅奧因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多次指責、辱罵、推搡、擊打裁判員及助理裁判員,造成不良影響。
足協(xié)7月3日作出處罰大連毅騰隊的決定,并于今日正式對外公布。
以下為足協(xié)處罰決定全文。
關于對大連毅騰足球俱樂部及U-15足球隊相關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會員協(xié)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年阿迪達斯全國U-15足球聯(lián)賽第一階段武漢賽區(qū)第六輪第25場北京八喜隊與大連毅騰隊的比賽于2009年5月17日進行。
在比賽進行中和結束后,大連毅騰U-15隊教練員滕仁軍、運動員77號張慧、31號運動員呂悅蜂、30號張孝根、1號騰毅文、15號張齊賢、20號晏紫豪、33號羅奧因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多次指責、辱罵、推搡、擊打裁判員及助理裁判員,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jù)《中國足球協(xié)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五十二條第一款、五十六條之規(guī)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大連毅騰U-15隊教練員滕仁軍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十八個月(2009年7月4日至2011年1月3日止);禁止滕仁軍進入運動員休息室和替補席十二個月(2011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3日止)。
二、停止大連毅騰U-15隊運動員77號張慧、31號呂悅蜂參加中國足協(xié)舉辦的比賽二十四個月(2009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3日止)。
三、停止大連毅騰U-15隊運動員30號張孝根、1號騰毅文、15號張齊賢、20號晏紫豪、33號羅奧參加中國足協(xié)舉辦的比賽十二個月(2009年7月4日至2010年7月3日止)。
四、對大連毅騰足球俱樂部提出警告。
望各俱樂部加強對教練員、運動員的管理教育,狠抓賽風賽紀,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fā)生,確保各級足球比賽順利進行。
中國足球協(xié)會紀律委員會主任: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新聞鏈接:
如此“重手”,在中國男子足球運動史上尚無先例。但比之新疆女足受罰,還是“小巫見大巫”。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運會女子足球成年組預賽北京隊與新疆隊的比賽進行到下半時51分鐘時,因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新疆隊多名隊員、助理教練對該場第一助理裁判員進行謾罵、圍堵、追打。最終,新疆女足教練高桂媚、趙新生以及10名動手攻擊裁判的隊員被取消本屆全運會余下比賽參賽資格,新疆隊被通報批評。事后,中國足協(xié)還對其追加了一記重磅罰單,新疆隊中累積13人受到處罰,總計受罰276個月,最長禁賽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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