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賭打假一步步深入,越來越多的俱樂部和假球扯上關系。而公安部最先曝光的那場假球——2006年廣藥對山西之戰,如今再起波瀾:山西方面(王珀和王鑫)聲稱當時收到廣藥給的20萬元,但公安方面調查發現,廣藥為此戰支出的財務數據為50萬元。還有30萬元去哪了?這個“案中案”的追查,可能將對一些個體產生更大的殺傷力。
11月25日,公安部首次通過央視和新華社公布反賭成果,2006年8月廣藥5比1大勝山西的比賽,被認定為一場假球。王珀、王鑫、楊旭等人對著鏡頭承認,山西路虎俱樂部拿到了廣藥給的20萬元。當時外界就在疑問,因為20萬元就能買一場球,似乎與“行規”不符。根據其他場次的問題,在涉及到沖超的中甲比賽中,一般情況下的買球資金為50萬元(公安部第二批公布的假球2008年成都和海利豐之戰,賄金就為50萬元)。
在警方的繼續調查下,人們的疑慮終于得到證實:廣藥俱樂部當年為這場比賽支出了50萬元,用于賄賂山西路虎。不翼而飛的30萬元去了哪里?這也成為警方查證的重點之一。
警方在調查這一案件時,廣藥俱樂部前董事長謝彬、現任總經理寧智雄都前往沈陽協助調查,兩個人在沈陽的時間都不短。謝彬到沈陽的主要事由,就是廣藥當年是不是花費了50萬元,除了交給山西路虎俱樂部的20萬元外,另外30萬元是如何處理的,特別是這30萬元究竟到了哪些人手中。而寧智雄在2006年時還沒有到廣藥工作,那場假球不會和他有關,他去沈陽主要是為了說清楚俱樂部是如何處理當年賬目的。
日前,寧智雄已經結束協查返回廣州。因為沒有參與當年的那場假球,寧智雄本人沒有什么問題。在沈陽協助調查多日的謝彬,不久之后也可能返回廣州。這意味著當年的賄金問題已經查清,不翼而飛的30萬元也查到了去處。這樣,這場假球案件除了行賄和受賄外,可能還存在貪污的問題。
如果真的存在貪污,誰的嫌疑最大?廣藥和山西的那場假球,尤可為是中間人。有知情人士認為,山西路虎俱樂部拿到的20萬元,不太可能分給尤可為;那么廣藥不翼而飛的那30萬元,作為中間人的尤可為以及廣藥俱樂部相關人士,“私吞”的可能性較大。如果尤可為拿了,就是“好處費”;廣藥俱樂部的人分了,就可能是貪污。如果真是這樣,有些人的罪名就會增加,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將更為慘重。(張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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