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郅少年時代即在八一隊和國家隊成名,在國內打出一片天后,便已經開始吸引諸多廠商的注意力,收入呈現倍增狀態(tài)。1996年,他參加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州舉行的世界青年隊VS美國青年隊“耐克尖鋒”籃球對抗賽,由于亮眼的表現而進入到NBA球探的視野。隨后他在1999年NBA選秀第二輪被小牛選中,兩年后成為中國第一名參加NBA賽事的球員。2006年4月10日回歸中國,繼續(xù)在國內打拼。
從NBA轉回CBA,王治郅雖然在競技層面上降了一級,但是在賺錢能力上卻依然表現得技高一籌,據透露他目前比在美國的時候掙得更多。去年一條新聞指出,王治郅托人在福建一次性繳納了個人所得稅47.3萬元,申報的收入是王治郅為運動品牌“沃特”產品提供代言服務所取得的“勞務報酬”,按照國家廣告稅收比率計算,王治郅一年從該運動品牌獲得的稅前收入高達400萬人民幣。
當然,與沃特的商業(yè)合作并非王治郅唯一的收入來源。另據八一俱樂部內部人士透露,王治郅在八一隊一年的收入包括工資、贏球獎金、籃協獎金,每年可達到近150萬人民幣。此外,他還可以獲得與嘉源手機合作的200萬左右代言費、中國男籃給中國移動代言廣告的代言分紅以及其他商業(yè)類走秀活動的收入。另外,吸金有道的他為國內某網站寫博客,每年還可以獲得50萬左右的收入。這些數據加起來進行估算,王治郅一年的收入應該在稅前800萬人民幣左右。
代表八一隊出戰(zhàn)全運會的王治郅,無疑是全運會籃球賽場上的超級大牌,而他在中國的商業(yè)價值,無疑還將繼續(xù)得到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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