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練李秋平下課、隊員集體缺席體檢、劉煒提出轉會要求,姚之隊剛接手上海男籃,麻煩事就接踵而來。不過,姚之隊憑借其高超的危機公關能力,為姚明省去了不少周折。除劉煒之外,其他隊員已開始訓練。劉煒的經紀人,同時也是姚明發小的沙伊峰表示,一切正向好的方面發展。姚明也將于近期回國與劉煒談心,挽留兄弟間的感情。劉煒事件表明,中國籃球職業聯賽的某些不職業因素依然存在———比如,“陰陽合同”。
起因 姚之隊一份合同惹惱隊員
姚明入主上海男籃后,姚之隊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捋順關系及俱樂部之前的賬目上,并未把球員和教練放在首位。直到全運會之后,姚之隊才開始著手球員和教練的簽約,他們先讓李秋平交出教鞭,而后拒絕與劉煒談及薪金。在姚之隊看來,劉煒是姚明的兄弟,自家人好說話,但沒承想,如此態度卻讓劉煒很受傷。
“合同的事不要與我談,跟我的經紀團隊去談。”這是姚明從美國發給劉煒的一條短信。在沙伊峰看來,姚明就是一個甩手掌柜,把所有的事交給章明基和陸浩打理,“這也把問題上升到單純的經濟談判上。既然這樣,就按照市場規律來辦吧。”劉煒此后也把所有的問題交給了沙伊峰,無論是談判還是接受媒體采訪,他都不出面。
令姚之隊沒想到的是,劉煒的能量遠比李秋平大,甚至超出了他們的預期———在俱樂部安排的體檢日,沒有一名隊員出現在前往醫院的大巴上,姚之隊措手不及。不過,他們表示,隊員拒絕體檢的原因是合同薪金問題。
《蝸居》里的宋思明認為“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但在姚之隊看來,出現問題是俱樂部與其溝通不暢造成的。隊員沒能理解新俱樂部的工資體系,起因則是之前俱樂部留下的雙份工作合同,即俗稱的“陰陽合同”。“我們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拿到球隊來。要改變一些老的、不成方圓的習慣,當然改變總會有誤解、恐懼和抵觸情緒。不過我并不擔心,很多中國企業已為我們樹立了榜樣,球員現在可能不適應,但會慢慢信任我們的。”章明基說。
發展 新老板將“陰陽合同”公之于眾
姚之隊入主后,一直和隊員溝通要廢除“陰陽合同”,統一執行CBA的標準合同文本,但這種做法遭到了隊員的強烈抵制,球員主要是擔心“陰陽合同”廢除后,會影響自己的收入。后來經過姚之隊的努力,并開出平均收入上漲55%的條件后,隊員才肯接受。不過,經過這一折騰,上海隊存在“陰陽合同”的事也隨之曝光。
事實上,與隊員簽訂“陰陽合同”的絕非上海一家俱樂部,CBA多家俱樂部同樣如此。云南前外援嘉伯就曾拿著兩份合同上告到籃協,廣廈外援迪克森拿著另一個合同(非上籃協版本)上告到國際籃聯,并得到支持,廣廈最終沒有逃脫10萬歐元的賠償。
“陰陽合同”是中國體育職業聯賽的潛規則。其實,“陰陽合同”不僅限于CBA,之前的天津男足罷訓,長春亞泰王棟轉會都與此有關。
“我也是通過報紙和網絡知道的,但具體什么情況我也不清楚,也不能只聽信媒體的報道。”籃協是否會進行深入調查?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如果存在這樣的事,肯定不符合籃協的規定。”
籃協真的對“陰陽合同”一無所知嗎?恐怕未必。盡管此前并無真憑實據,但“陰陽合同”的存在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眼下,既然有證據,那就不能因為有關部門的不作為,而眼睜睜地看著機會從身邊溜走。當記者詢問籃協是否對此事會展開調查時,張雄未做任何表態。
在姚之隊與球員見面當日,章明基送給隊員的第一份禮物就是書,其中一本是《歷史是什么玩意》,“人們從歷史上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我希望大家從歷史里學到教訓,重視傳統、歷史,這對球隊的建設非常重要。”在章明基看來,既然要做職業俱樂部,一些不成文的“規定”就要廢棄。
結局 姚老板低頭認可“潛規則”
“陰陽合同”之所以多發于職業體育圈,往往和規避“限薪令”有關。為避免俱樂部間惡性競爭,主管部門通常會出臺“限薪”舉措,但由于監管不力,俱樂部很容易想出對策。
今年9月,中國籃協出臺規定《CBA俱樂部球員和教練員工資總額控制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規定,新賽季球員、教練員的薪水總收入不得超過俱樂部總收入的55%。10月,籃協又頒布了《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俱樂部球員和教練員工資管理辦法(試行)》,其中規定,現役國家隊隊員、國家隊主教練及隨隊參加過國際大賽的球員,年薪不得超過100萬元。
先不說上賽季上海隊球賽2元都沒人看的經營收入到底有多少,但劉煒上賽季年薪96萬元卻是事實,這是沙伊峰親口證實的。為了不讓劉煒轉會,姚之隊公開表示,他收入漲幅將超過55%,那么他下賽季收入肯定會超過100萬元,而籃協的相關規定是,現役國手年收入總額不得超過100萬元。如此看來,姚之隊如要留住劉煒,必將違規。
籃協《工資管理辦法》第七條第2款規定:俱樂部球員、教練員工資總額超出上限,籃協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還將核減該俱樂部超出工資上限同等數額50%的聯賽撥款,不足核減的數額順延至下賽季核減。另外還規定,俱樂部如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阻撓籃協或指定人員檢查,籃協有權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核減聯賽經費(10萬—50萬元)等處罰。
尾聲 限薪令其實就是個擺設
實際上,籃協的“限薪令”只能是一紙空文,因為除了劉煒懸而未決的薪水問題外,也有不少媒體報道稱,王治郅、朱芳雨和杜鋒等國手,年收入肯定也超過100萬元,巴特爾甚至達到400萬元。包括陸浩旗下的經紀公司眾輝體育介紹到CBA各俱樂部的外援,都有違規之嫌,因為按照籃協規定,一支俱樂部隊兩名外援累計月薪不得超過6萬美元。而按照目前的行情來看,6萬美元能買來一名外援就不錯了,否則帕克、斯耐德、斯威夫特這樣的NBA球員就不會大批涌進CBA淘金了。
俱樂部也不想燒錢,只能不得已而為之。此次劉煒轉會,如果不是其他俱樂部給出更高的報價,劉煒也未必態度如此堅決。抬價競爭的結果就是,姚之隊被迫給出更高的薪水留人。“我現在只有一句話,就是歡迎劉煒歸隊,上海男籃需要他。”章明基說,“我不想去說誰誰誰,所謂的恩怨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們齊心協力向前看,為上海男籃的明天努力。”章明基說,劉煒是上海男籃非常重要的球員,姚之隊盼望他歸隊。
CBA合同“潛規則”不經意曝光,讓籃協的“限薪令”成了擺設。對中國籃協來說,做出一個決策容易,但如何徹底執行,或者該決策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問題,都值得思考。劉煒事件過后,不知籃協的相關頭頭腦腦又會做何感想呢?
本版稿件 本報記者 田欣欣
合同的事不要與我談,跟我的經紀團隊去談。
———姚明給劉煒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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