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輛寶馬和一套別墅的爭議,馬琳離婚案似乎要超越私事的范疇。張寧益質(zhì)疑馬琳“行賄”教練,以及2004年奧運冠軍被內(nèi)定。
諸多報道之下,馬琳和國家隊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昨晚,國家體育總局乒羽管理中心主任劉鳳巖告訴記者,“我們不會參與其中,這是馬琳的私事!
前天的庭審沒有宣判,其中的原因有對一套別墅和一輛寶馬車的爭論。
馬琳有一輛寶馬越野車,購車發(fā)票顯示價值83萬,現(xiàn)已過戶到馬琳教練吳敬平的愛人名下。在法庭上,吳敬平的愛人出庭作證,稱馬琳的寶馬車賣給了她,成交價41萬。
張寧益面對眾多記者說出這樣的話:如此折價將車賣給教練,是不是一種行賄行為,國家隊還有多少黑幕?
馬琳還有一套別墅,和冼東妹等奧運冠軍同在一個小區(qū)。這套房子是作為對奧運冠軍的獎勵,但馬琳說,在2004年取得奧運冠軍前,他就從開發(fā)商手中獲得了這套房子。由此引發(fā)了張寧益質(zhì)疑馬琳的奧運冠軍被內(nèi)定。
針對這些說法,劉鳳巖對記者說:“這些事情,你們也不要管了。馬琳離婚案是個人的事情。至于馬琳的老婆是怎么說的,怎么去證實她說的話,那是她的事情,我們不參與!
有關(guān)此事,記者昨天致電張寧益。她解釋說:“關(guān)于房子和寶馬車,馬琳的說法都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我知道,奧運冠軍不可能被內(nèi)定。如此質(zhì)疑,是想讓大家知道,馬琳到底是不是滿口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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