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是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的出租車司機,45歲左右,平常喜歡做些論文研究。他在博客中表示起訴于芬是迫不得已,“我不想得罪于芬,更不想得罪廣大支持于芬的網友,但是這么一個讓我敬重的大教練、大教授,做出不尊重我、剽竊我思想的事情,很讓我失望。”
李強稱,他和于芬相識于今年6月份,“那時我的文章《劉翔事件思考》被一個名為‘夢幻主場-體育大看臺’的圈子加為精華帖,于芬是這個圈子的榮譽圈主,對我的帖子做出過評論,我非常驚喜。”此后,李強與于芬在網上有過進一步的交流,“于芬告訴我,她讀了我的文章受益匪淺,尤其對我總結的成敗規律,并說她已經將文章收藏,將來會在相關的研究課題中使用我的觀點。”8月3日,李強看到了于芬的論文《如何突破難度與穩定的瓶頸繼續領跑世界跳壇》,其中引用了他的成敗規律理論。“我認為引用他人的東西必須注明作者和出處,但此后她再未跟我交流過,也沒有說明或者解釋,我覺得她這是不尊重我。”李強說,為這件事內心一直很憋悶。
最終,李強在一位北京朋友的開導下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李強稱自己已經搜集了足夠的證據,不過,他也表示,起訴于芬并不是為了經濟賠償,“我就是希望于芬能給我道個歉。”
李強在博客中認為自己的相關文章屬于“重大思想成果”,是“非常有價值的文章”,而于芬通過相關文章“獲了很多獎,簡直紅透搜狐網”。而昨天晚上10時15 分,記者查看相關博文的閱讀記錄,發現李強三篇博文的閱讀量分別是47、38和48,而于芬相關博文刪除前的閱讀記錄也同樣只有1018人次,根本算不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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