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是中國足協規定的中超、中甲俱樂部清理欠薪的最后期限。盡管開完中超、中甲聯賽總結會后,足協加大了“清欠”力度,將“治理拖欠工資和獎金問題”作為考核各俱樂部注冊資格的一條硬性標準,但對不同程度存在欠薪現象的大部分俱樂部來說,“清欠”最后期限不會出現“奇跡”。
由于中超公司分紅減少、各中超俱樂部冠名與門票收入下降、球員轉會市場日漸萎縮,導致財政狀況日漸吃緊,因此各俱樂部難以按時支付球員薪金。據了解,至少有一大半中超俱樂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問題,就連財大氣粗的天津泰達俱樂部,也被傳出在2009賽季拖欠球員10個半月的工資。
到期后工資還不發怎么辦?程序是這樣的:按照中國足協的通知,假如中超球員在1月20日沒能拿到拖欠的工資和獎金,可以向中國足協提出申訴仲裁,如果俱樂部在仲裁中敗訴,被欠薪的球員馬上可以獲得自由身,隨意轉投新球隊。新賽季的轉會時間是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2月12日。如果轉會不成,原俱樂部要為隊員提供生活保障,其工資額不得少于上賽季的合同標準。
問題是,現在中超16家俱樂部有幾家不拖欠球員的工資和獎金?又有幾家俱樂部能在最后期限前拿出一大筆錢解決拖欠?毫不夸張地說,如果只算2009賽季的工資、獎金,有一半中超俱樂部難以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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