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王皓。 中新社發 湯彥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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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王皓。 中新社發 湯彥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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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沸沸揚揚的“王皓打人”事件,眼看著要跟隨八一隊、國家隊的從輕處罰,以及王皓本人名為“讓大家知道真相”的博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14日,最早報道此事的《京華時報》熱線部記者任冠軍卻貼出一篇“對王皓否認打人的回應”的文章,稱王皓否認事實,“醉酒”、“打人”等重要細節均有錄音為證。
王皓車上還有女子
任冠軍在博客中詳述了當晚的采訪過程,“10月9日晚,是我值守本報的夜線新聞,也就是說我們的熱線電話呼轉到我的手機上。當晚11點10分左右,一名男子打電話稱,白石橋的騰達大廈前有軍人打人。我當時沒有理會這條線索。大約5分鐘后,電話再次響起,還是同一個人,對方說,奧運冠軍王皓動手打人,這么大的事你們不來? ”
“到達現場后,我開始采訪。首先采訪的是幾位停車管理員。管理員講述了王皓欲撒尿,然后保安阻攔,被踹4腳。隨后,我又到騰達大廈采訪被打保安的同事。其中一名保安講得更加詳細一些。如同我稿子中所寫,王皓欲撒尿,保安阻攔,然后被打。保安從監控中看到后按警鈴,多名保安趕到。隨即發生對峙,王皓在此期間返回車內拿扳手對峙。期間,保安還提到現場有名女子,叫王倩。 ”博客稱,保安說,王皓曾嚷過一句,“王倩,你回車里去”。而這部分采訪和之前 “踹4腳”的采訪,均有錄音證據。
“采訪完第一現場后,我奔赴甘家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門口,我先見到了王皓所乘坐的無牌越野車,車前有‘糾察’字樣。……我和此前守候在這里的攝影記者決定在外等候王皓出來。大約10日凌晨零點左右,騰達大廈的3名男負責人過來處理此事,還帶了攝像機。我表明身份后,他們同意我一同進入派出所。在派出所內,我采訪到了一位女停車管理員和被打的小賈。女停車管理員說,當時王皓欲以2000元私了,然后又到派出所內改為200元,這名停車管理員抱怨了半天。大約凌晨1點左右,王皓的幾名領導趕到派出所,并與大廈的領導談判。 ”
當晚保安未接受賠償
任冠軍的博客還提到:“還有一點在此一并說明,當天晚上,我在派出所內看到,王皓的領導試圖給被打保安錢,但保安被他的領導叫住,并被要求不得收錢,這位領導當時說,‘要錢就不占理了’。隨后,王皓就離開了派出所。據我掌握的信息,當晚是沒有賠償的,有媒體所報道的賠償2000元的事,不知從何而來。 ”
同時,任冠軍還提到一個補充細節:王皓在向小賈道歉后,跟在場的人一一握手。 “王皓同學,我就是你出派出所前最后握手的那個人。整個采訪中,警方、王皓的領導們一直特別擔心媒體的出現,所以,我在派出所內并沒有明示自己的身份,也得以掌握了一些情況。 ”此后,任冠軍直接質疑王皓,“對于王皓是否打人,我當時沒有在沖突現場,所以不可能有直接的證據,但我在第一時間采訪到的多名停車管理員、保安,他們均指認你打人,他們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時間內編造好一個故事去欺騙媒體,并且當事人小賈和女停車管理員當時均不知道我的身份。此外,如果你真沒有打人,為什么會鬧到派出所?僅僅是因為爭執幾句就鬧到報警的地步,試想一個小小的保安有這種膽子嗎?王皓既然要出來澄清,就麻煩你把當時都發生了什么詳細的講出來。我的多名采訪對象,在前后不超過30分鐘內接受我采訪,都指認你王皓打人,你怎么解釋這一事實。你這次是想指責他們串供誣陷你,還是指責我的錄音造假?我在寫報道的時候,關于你身邊的女孩、2000元私了等內容均沒有寫,只是寫了多個采訪對象都提到的撒尿、打人這些基本內容,我自認為,對于你已經非常負責任。沒想到,你在甘家口派出所道歉剛幾天,就反口要洗脫自己。 ”
最后,任冠軍在博客中披露自己寫這篇博客,是因王皓否認打人,“等于是否定了媒體所有的報道,我自然要維護我的報道。既然你要站出來說話,我們就把各自的證據呈現出來,盡可能還原當時的事實真相。對于娛樂體育圈里的炒作,我不感興趣,我只是在捍衛一個普通記者的尊嚴(為了保證閱讀順暢,本報記者對這段博客略有刪減)。 ”
(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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