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就于芬舉報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占獎金一事作出正式回應,稱于芬所舉報的7人共18批獎金發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占于芬獎金問題。對此,新民網記者采訪了當事人于芬,得到答復卻是“總局根本沒有解釋清楚”。
于芬說,如果賬目是清楚的,那么獎金領取單上至少應該有她的簽名,如果是有人代領,那也應該有于芬簽字的委托證明,但顯然國家體育總局未能提供相關證明。
于芬舉報周繼紅侵占自己獎金,坊間一度流傳出兩人“為名利反目成仇”的說法。對此,于芬表示舉報行為“與個人恩怨無關”。至于為何將矛頭直指周繼紅,于芬表示是因為相關領導曾親口告訴她,說跳水隊獎金分配都要經過周繼紅批示,所以“不找她找誰”。
在整個采訪過程中,于芬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維權”。她說:“我的個人利益受到了侵害,我的目的就是維權,而至于是通過法律解決、還是匯報有關部門,或通過行政手段解決,都不是重點。”
至于是否考慮轉入司法程序處理,于芬卻說希望內部協商解決,“法律手段不是重點”。
于芬還表示,獎金分配是否公正涉及到國家跳水事業的興亡,如果連獎金分配都搞不清楚,今后將無人愿意為跳水事業做貢獻。
對于于芬的“高調”,事件另一主角周繼紅則仍然處于沉默狀態,其手機被自動轉到移動秘書,截至記者發稿,新民網尚未得到她關于此事的正面回應。
新聞背景
近日,于芬舉報國家跳水隊領隊周繼紅私吞自己獎金事件一再升級。早些時候,于芬在2008年1月28日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的一封檢舉信曝光,信中提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這7名隊員的身上,均存在著教練于芬本應拿到的高額獎金,但實際上,于芬僅得到其中一小部分,而分配獎金的權限則全部在領隊周繼紅手中。10月28日,國家體育總局回應稱獎金分配并無不妥,于芬應得獎金是被5個人代領走了。這一說法直接引起于芬進一步質疑,認為獎金發放清單涉嫌造假。
(趙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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