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游泳中心11月3日發表的關于于芬獎金問題的聲明,清華跳水隊教練于芬昨再次提出質疑,并于昨日委托律師王兆峰正式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遞交了律師函。律師函中,于芬要求總局監察局對自己舉報游泳中心跳水隊領隊周繼紅貪污其獎金的問題,作出正面的回應和答復。王兆峰表示,如果國家體育總局的回應仍然不能令于芬滿意,下一步很有可能將進入司法程序。
代領行為不合法
此前,游泳中心做出的四點回應中,除了重申中心在獎金發放程序和金額上都沒有違規,首次提到了5名代理人的身份:其中有4人當時來自于清華大學跳水隊。
經核實,其中4名代領人已證明當時就將代領的獎金交給了于芬,另外一人涉及到發生在2000年前后代領的四筆共計13390元的獎金,正在與本人核實。但對于這一點,王兆峰律師認為這種做法有違常識,“涉及到的獎金數額巨大,沒有本人的授權就任由他人代領,事后也不能提供收據。這樣的獎金發放程序實在不合法。不管這5個人是誰,他們都沒有權力代領獎金。“主要問題是獎金發放不明朗,游泳中心的解釋也含糊其辭。獎金到底該發多少?”
而于芬本人也披露了其中一名代理人的身份,“監察局調查說有一個叫吉勇的代我領了好幾筆獎金,但他本人明確告訴我從來沒有代我領過任何費用和獎金。他到游泳中心查對了,他確實看到了簽名,但只是復印件。他肯定自己沒有從游泳中心領任何錢,他懷疑是自己到游泳中心領取清華跳水隊隊員注冊證時的簽名被人盜用了。 ”
不排除走司法程序
對于現階段的調查,王兆峰認為游泳中心負有舉證責任。“沒有于芬的授權,游泳中心沒權將獎金發給其他人。我們首先要追究的還是游泳中心的責任。
目前游泳中心的回應是自說自話,涉及他們的問題,他們沒有調查權。而監察局的回應連個負責人的名字都沒有出現。希望監察局重新調查,予以澄清,這也是對當事人和公眾負責。”但監察局是否會重新審核游泳中心的賬務呢?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回答:“不可能。”
考慮到這樣的關系,王律師也表示,如果無法得到監察局滿意的答復,于芬也不排除轉入司法程序的可能。但進入司法程序,還是有許多問題:案件是屬于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被告是游泳中心還是5個代領人?這些都還并不明確。
王律師表示,這些都要看事情的進展情況,不排除各種可能。“如果調查結果是這5個人確實把獎金領走了,那么這5個代領人就涉嫌欺詐,這是刑事訴訟的范圍,”王律師舉例說,“而如果這5個人根本沒有領,那么就是其他問題,被告可能就是游泳中心。”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