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門”因關鍵代領人吉勇站出來否認于芬的說法,堅稱自己代領了獎金而且交給了于芬,一時間讓于芬陷入被動。昨天,于芬在博客中堅定了維權到底的態度,而在隨后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她不愿多說,“博客是我的最新表態,我說得非常詳細,我不會再延伸起來講什么,你明白嗎? ”
并不擔心“吉勇說什么都不算”
一直處于“隱身”狀態的吉勇終于站出來講話,“事情已經過去了7年……我實在是記不太清了。最早游泳中心給我看的是簽名復印件,我就沒有貿然承認是自己所為。在有關方面作出了筆跡司法鑒定后,中心又在前天給我看了簽名原件,我確認是自己所領。但我從來沒有接觸過媒體,和于芬在今年也僅有兩次聯系,很多話都是于芬自己說的,我從未為她做過證明。 ”
吉勇的翻供,讓于芬陷入被動,但昨天她在博客中顯得很泰然:“對于吉勇的筆跡司法鑒定,只有進入司法程序,相關部門得到了法院授權委托,且(在)原告、被告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這個鑒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像游泳中心這樣單方面進行的鑒定,在法庭上只具有參考價值,不能作為最終的證據。同時(在)沒有收到我的委托書的情況下,游泳中心財務部門是無權將錢交由第三方轉交給我的。沒有我本人委托書、收據簽字等證據,吉勇的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于芬表示,在對簿公堂之前,誰說的都沒有用,她不怕吉勇翻供。
底氣十足“還有更關鍵的證據”
目前,“獎金門”卡在了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這一關。只要監察局一天不給于芬出具書面回復,于芬就一天不能與游泳中心對簿公堂。“希望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盡快就此給于芬書面答復。……關于此事,律師和監察局已經做了進一步的交流,相信事件會日趨明朗化。 ”于芬在博客中再次表明渴望盡快得到書面答復的態度。而在電話中,記者詢問她的律師與監察局交流的結果,她說:“你應該直接采訪監察局,問問他們,我不能告訴你。 ”
那么,如果遲遲收不到答復,于芬是否會效仿之前的鳳鋁,狀告監察局不作為呢?于芬表示:“這需要我的律師去權衡。 ”
一旦監察局給于芬作出書面回復,而且認定游泳中心給她發的獎金沒有問題,于芬還留了一手:“鑒于目前情況,一些從未提及的關鍵證據我們會在法庭上向法官呈現。 ”
原來如此“此案與代領人無關”
于芬為何如此有底氣?原來,代領人與“獎金門”的關系實際上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大。于芬討要獎金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向代領人討要,一是向游泳中心討要,而顯然向后者討要更現實。如果游泳中心沒有證據證明于芬已經收到了獎金,那么他們就必須把獎金交給于芬。然后,可以選擇向代領人追討。當然,前提是游泳中心已經將錢給了代領人。
于芬的律師王兆峰表示:“在這件事上,我們不會告他們(代領人),我們始終直指游泳中心,游泳中心負有向代領人追查的責任。 ”
那么,于芬有沒有可能是已經收到了獎金,但是鉆了游泳中心“一拿不出委托書,二拿不出收據”的空子重復要錢呢?王兆峰的話很值得回味:“作為代理律師,我只能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而到目前為止,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于芬收到了獎金,我就只能以于芬沒有收到獎金來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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