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體操冠軍訴體校‘虐待’”追蹤
昨日,“少年體操冠軍訴先農壇體校虐待案”在宣武法院宣判。法院未認定先農壇體校有虐待行為,判定學校未盡保護義務,賠償5.6萬余元。宣判后,體校拿出“開除”高帥的通知,高帥母親稱將考慮是否上訴。
高帥2006年被選送入先農壇體校。今年4月29日,高帥離校出走,之后因精神抑郁住進精神病院。其起訴該校,稱學校故意不訓練他,且虐待他,索要15萬余元賠償。
先農壇體校被認定保護不力
高帥昨日未出庭,母親韓冬梅說孩子正發高燒。法院認定,高帥到先農壇體校訓練前是有實力的體操特長生,沒有精神病。試訓期間,高帥因宿舍丟錢被同學誤解,受到人身損害,之后又發生被同學用雨傘戳睪丸、洗澡被開水燙傷等人身損害事件。
判決書顯示,先農壇體校沒有提供對高帥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開展適應其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活動的有力證據。法院認定先農壇體校管理、保護措施不力,使高帥人身多次被損害,使其受到精神損害。
“少年受到體罰”未被認定
案件審理時,高帥稱先農壇體校斷送了他的運動生命,并且多次受到嚴重的體罰。開庭時,他的母親當庭播放錄像,以證明其他運動員訓練時,高帥跪著觀看。先農壇體校稱,高帥所說的“體罰”只是與同學打鬧玩耍,已經解決,并稱高帥的精神問題是受到家長施壓所致。
法院審理后認為,高帥不能證明遭到體罰,先農壇體校也不能證明家長給高帥壓力,判決先農壇體校支付高帥醫療費等6000余元,并賠償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對于高帥要求的心理治療費等,法院認為實際上未發生,判決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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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校當庭出具“開除”通知書
宣判后,體校一位領導遞給韓冬梅一個信封,她看后說:“我死也要上訴!孩子被耽誤的太多了,現在連個學校都沒有。”信里是一封通知書,先農壇體校稱經研究決定,認為高帥不符合選調條件,通知自12月18日起,終止雙方的試訓協議書。體校代理人認為判決基本公正,愿意執行判決。
先農壇體校副校長孟強華說,雙方簽訂的試訓協議是從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雖然高帥在協議結束后仍在學校,但協議實際上自去年3月已解除。
韓冬梅說,高帥試訓期滿后,她曾想得到這份通知書,因為當時高帥可以轉到其他隊。但因為得不到,高帥不得不一直在先農壇體校。“高帥患上精神疾病才解除協議,我想不通。”韓冬梅表示,她說“要上訴”是過于激動,是否上訴還要再考慮。
本報記者 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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