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文的徒弟們和哥哥侯耀華在昌平天壽陵園為其修建的墓地,到底是家族墓地還是個人墓地?到底造價幾許?
昨天下午,西城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首次前往侯耀文的墓地,就以上問題進行了實地調查。
侯耀華的律師劉鋒表示,侯耀華為給弟弟建造墓地,已經倒貼了近90萬元。
調查現場
占地近40平方米 已建造完工
侯耀文的墓地在遺產案中一直是個有爭議的話題。昨天下午2點40分許,案件的承辦法官冒著酷暑驅車來到昌平區南口鎮的天壽陵園進行調查,原被告律師也參與了這次調查,侯瓚沒有在現場出現。
侯耀文的墓地位置在天壽陵園屬于最好的地段之一,占地面積接近4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建造完工。楊柳依依,草色碧綠,溪流潺潺,臉上掛滿微笑的侯耀文半身銅像在艷陽的照射下熠熠生輝。
“這個位置真好啊,風景也很漂亮。”一位現場人員不由得感嘆起來。
在侯耀文銅像的側后方是一座白色的亭子,內有侯寶林夫婦的雕像,兩位老人正悠閑地坐在亭子內“拉家常”。
法院工作人員對墓地現場進行了拍攝,法官還向侯耀華的律師劉鋒詢問這里是家族墓地還是個人墓地,劉律師明確表示這是侯耀文先生的個人墓地。
之后,法官在陵園服務廳內分別對陵園相關負責人以及侯耀文大徒弟李博良進行了調查,其中對李博良的談話超過1小時,具體調查過程沒有向媒體公開。
據悉,侯耀文墓地的具體建造主要是由大徒弟李博良負責的。李博良說,修建墓地的錢都是從侯耀華處拿的。
律師揭秘
侯耀華為修墓地倒貼87萬余元
昨晚,侯耀華的律師劉鋒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侯瓚一直指責伯父侯耀華侵占父親侯耀文的遺產,但實際上修建墓地侯耀華已經倒貼了87萬余元,但侯耀華尚未表示是否向侯瓚姐妹要這筆錢。
劉鋒律師說,侯耀文生前是副局級待遇,八寶山革命公墓原本是墓地首選。但批地最多只有2平方米(每平方米50萬元),而且侯寶林夫婦墓地旁已經沒有空地。
徒弟們表示,師父生前喜歡寬大敞亮,還不如另選別的地方能夠大一些,到了生辰、忌日大家也好祭拜。
劉鋒律師表示,在2008年,侯耀文的大徒弟李博良聯系上天壽陵園。侯耀華先生看了這塊墓地后,征求了各方人士的意見,最后定下了這里。
既然是個人墓地,為何還要建造侯寶林夫婦的雕像?劉鋒律師解釋說,侯耀文生前與父母相聚時間很少,所以想通過這種方式讓他永遠與父母相伴。
劉鋒稱,墓地購置費40萬元,建造費32.6萬余元,銅像及裝潢36萬元。
墓地或成侯耀文衣冠冢
劉鋒律師說,侯瓚拿了侯耀文的骨灰證后,他的徒弟們和侯耀華無法將骨灰從八寶山取出進行安葬,“侯耀華先生說過,如果實在沒有辦法,這里可能就會變成侯耀文的衣冠冢,徒弟們可以直接到這里祭拜。”
侯耀華先生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主要是讓弟弟盡早入土為安。按照侯家的習俗,已故去的親人必須在1年內安葬,如果遲遲不能安葬,則對后人不利。
侯瓚律師
補證并非是為了控制骨灰
昨晚,記者聯系上侯瓚的律師陳旭,他表示侯瓚補辦骨灰證的事情他已經在博客上解釋清楚,目前和侯瓚都不再發表最新意見。
陳旭說,當時牛成志(侯耀文生前的“管家”、遺產案被告之一)告訴侯瓚,骨灰證丟失了。而八寶山骨灰堂的辦事要求是:辦證人持有骨灰證才能取骨灰。而之前的辦證人就是侯瓚,她當時是擔心骨灰證丟失才補辦了證。
“這個補辦證的事情,什么也說明不了,更不代表侯瓚沒有親情。”陳旭表示,侯瓚并不是像被告所說的那樣,故意控制骨灰。因為就算侯瓚不補辦,她不到場也是不能取走骨灰的。
侯瓚在6月17日曾發表公開信表示,父親能否下葬,一定會是她做女兒的責任和義務。而阻撓她履行此責任和義務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本案的被告。
如果她不能避免有人巧立名目、篡改捐款、將捐款挪作他用的話,將會演變成父親身后的糊涂賬和她做女兒的人情債。 文/記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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