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臺北地院裁定5歲的梧桐妹由賈靜雯、孫志浩共同監護,但孫志浩才是主要照顧者,按賈孫爭女在美國的家事法庭裁定推算,賈靜雯在抗告成功前,女兒只能跟她18天。賈靜雯昨照常接送女兒上下學,被問到“她知不知道要去美國”時,一開始力圖鎮定:“我還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講。”但似乎又已做好最壞打算:“我只想快點多陪她,在這段時間努力做好梧桐妹的媽媽……。”說到此已泣不成聲。
臺灣《蘋果日報》消息,賈孫爭女官司當初由美國打回臺灣,按照之前家事法庭接續裁定,賈靜雯可以跟梧桐妹相處到9月30日,不過必須是在媽媽家20天、爸爸家10天,如此推算,賈靜雯在抗告成功前,女兒只能跟她18天。
賈靜雯從前天得知裁定結果后,情緒極為低落,而且哭個不停;敏感又早熟的梧桐妹竟然開口跟媽媽道歉:“媽媽對不起。”還說她其實是想跟爸爸住1天,卻想跟媽媽住“1500萬天”,賈靜雯聽了心都碎了,但也只能一直安慰女兒“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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